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创新执行工作新机制,多措并举攻克执行难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执行成效在省、市基层法院名列前茅。
推行失信告知制度。二七区法院加大对失信公职人员、名人名企的惩戒力度。在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院与纪委、政法委、文明办、组织人事部门等相关单位积极协调,推行失信告知制度。法院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向相关职能部门送达被执行人失信告知书,由相关职能部门对其进行制裁或限制,压缩其生存、生活空间,敦促其主动履行法定义务的一项执行联动工作制度。
为失信被执行人定制“失信彩铃”。二七法院与区工信委联合下发《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定制失信彩铃的实施意见(试行)》,为号码使用三年以上且为“炸弹号”、“连号”的70余名“老赖”成功定制失信彩铃。该措施实施以来,先后有33名被执行人主动要求履行还款义务。
设立一流执行查控中心。配备专门查询电脑6台,专职查控人员6人。在执行查控中心,通过鼠标轻轻一点,2分钟内就可逐次收到相关银行、车管等部门的反馈信息,两个小时内基本实现对被执行人银行、车辆、证券、身份信息、工商档案信息的有效查询。到8月底,执行查控中心共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信息124645条,冻结4256万元,扣划2140万元,通过查控措施,直接结案280件。
率先通过广场大屏幕公开曝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从今年4月开始,率先在金博大商场、升龙商业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大屏幕和本院LED屏幕上对两批55名典型失信被执行人进行滚动曝光,并在相关失信被执行人住所张贴曝光大头贴,营造强大舆论氛围。曝光期间,9名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还款义务,16案达成执行和解。
率先启用3.0版“一案一账户”执行案款管理系统。我院联合中信银行共同研发了3.0版“一案一账户”执行案款管理系统,并于2017年5月上线试运行。此举实现了案款直达功能,针对当事人缴费难、开票领款难问题,简化领款程序,申请人只需在申请执行时将其名下的银行账户提供给法院并进行确认,案款系统可实现在执行款到账且执行员办理完内部审批手续后,由财务人员直接将执行款转至申请人预留账户,实现了申请人足不出户就能领取执行款。(李爽 丁华峰)
郑州市二七区法院创新执行工作新机制,多措并举攻克执行难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执行成效在省、市基层法院名列前茅。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提醒您,您拨打的用户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请督促他尽快履行法律义务,做诚实守信公民,并慎重与其进行经济来往,以免财产发生损失……”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提醒您,您拨打的用户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请督促他尽快履行法律义务,做诚实守信公民,并慎重与其进行经济来往,以免财产发生损失……”
“我一直想通过司法网拍买套房子,但以前需要一次性付款,只能望‘房’兴叹,现在可以贷款了,我又把这件事重新提上了日程,这不,最近我正在关注二七区人民法院在网上公示的一处房产,准备出手竞拍…”刘先生兴奋的说。
“我一直想通过司法网拍买套房子,但以前需要一次性付款,只能望‘房’兴叹,现在可以贷款了,我又把这件事重新提上了日程,这不,最近我正在关注二七区人民法院在网上公示的一处房产,准备出手竞拍…”刘先生兴奋的说。
自8月15日率先启动“秋季风暴”专项执行活动起,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连续开展夜间集中执行行动,两天司法拘留21人。
8月11日,在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政治处宣教科配合下,该院执行局副政委陈鹏飞带领执行局干警,在升龙广场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集中宣传活动。
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找不到怎么办?针对这个难题,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联手公安,设立“打击拒执犯罪警务办公室”,破解找人难的问题。
为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自5月10日开始,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夏季雷霆”专项执行活动。
郑州被执行人梁某声称无能力履行还款义务,却被执行干警发现有大量微信转账记录,最终,梁某构成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近日,记者从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大力推行的失信告知制度,在限制失信公职人员、名人名企方面效果明显。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然而,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近日就执结了一起申请人和被执行人既是本家自己又是近邻的相邻权纠纷案件。
“仅上半年就给我们执行了十七个案件,说啥也得来谢谢沈局长和三位法官!”9月6日上午10点半,两位申请人来到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向执行局长沈志勇和三位执行法官赠送锦旗,然而半个小时过去,这面锦旗却硬是没能送出去。
2017年9月7日,为了进一步打击老赖嚣张气焰,震慑大批失信被执行人,将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推向高潮,新野县人民法院邀请各界媒体召开了执行工作新闻发布会,并在会上通报了3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典型案例。
9月4日中午下班时,吉利区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接到洛阳市交警队的电话,称在李屯交通执法站扣押一辆查封的车辆,三名执行干警随执行法官立即赶往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