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房屋被人强占,2018年5月2日下午,河南省新郑法院在新郑某小区对拍卖房屋进行了强制腾房,人大代表全程监督,全程录音录像,占有该房屋的王某被迫腾出房屋,把房屋钥匙交到竞买人张某手中。
2016年6月,原告张某诉被告李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法院依法判决李某返还张某222000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李某一直未还款,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依法将李某名下的房屋进行查封并进行拍卖。因在房屋查封期间,李某私下将房屋低价转卖给王某并签订合同一份,王某将房屋装修好后并常居于此,导致竞买人拍得房屋后一直拿不到房子,为保障竞买人合法权益。执行干警多次与王某进行沟通,为其释法明理,告知其房屋已被法院拍卖劝其在期限内腾房,并告知王某怎样用正确的方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5月2日下午,在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的见证下,该院执行局组织干警依法对房屋进行了强制腾空。在强制执行过程中,法院干警及公证处工作人员全程摄像,并详细对屋内物品进行了清点。面对该案中错综复杂的矛盾,执行法官抽丝剥茧,明确主要矛盾所在,耐心劝服当事人,有效避免了新的矛盾出现。
此次执行活动受到了周边居民的点赞,新郑法院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司法为民的内涵,彰显了法律威严,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宋改换)
河南新郑市常某(化名)等人在市电视台新闻曝光台播出后当地群众议论纷纷,特别是乡里乡亲的议论给常某等人造成了很大的精神压力。4月23日,藏匿许久的常某终于现身到法院主动偿还执行款。
借债假离婚欲躲避法院执行,执行干警火眼金睛发现猫腻。4月25日上午,河南新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夫妻以“假离婚”转移财产,企图规避执行的案件。
3月28日,河南省新郑法院两支执行攻坚小队联手行动,在执行局副局长陈瑞甫的带领下,成功执结一起长期非法占用房屋、拒不交付的民间借贷纠纷案,给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被执行人敲了一记警钟,彰显了新郑法院全力解决执行难的力度和决心。
娄某是新郑市梨河镇三刘村村民,2014年因受害责任纠纷案被法院判决赔偿原告孔某17000余元。判决生效后,娄某一直没有履行生效判决文书义务,原告孔某无奈,只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月13日上午,新郑市龙湖镇朱某夫妇带着“公民靠山 老赖勊星”的锦旗来到河南新郑法院执行局,向承办案件的高昭、郭婵琼和贾超峰致谢,表达他们夫妇对法院执行干警倾力执行,帮他们挽回损失的谢意。
2月8日上午,在河南新郑法院六楼会议室,该院党组书记、院长魏磊,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史晗阳集中发放攻坚执行涉民生案件执行款一千六百余万元。
1月23日,腊八头一天,河南新郑法院执行局干警高昭、贾超峰来到耄耋老人贾某家中,将一起借贷纠纷案件的执行款5000元亲手交到80岁申请执行人贾某手中,老人激动地握着执行干警的手谢了又谢!
周末,河南新郑法院新一年加大执行力度,拳重拳深,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和地方党委“解决执行难”的指示精神,利用20号、21号周末休息被执行人有可能返家休息的机会再次开展集中执行活动。
11月25日晚上9点,在河南新郑某小区别墅,新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陈瑞甫在给一名被执行人做思想工作,希望她将紧锁的大门打开,配合执行工作。
10月25日下午,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法官运用现代化手段,通过车辆定位,快速找到并查封了被执行人段某藏匿的轿车,段某被逼无奈主动到法院履行了义务。
打欠条时没约定利息,河南省新郑市樊某在颜某打给他的欠条上加上“利息每月2分”。经新郑市人民法院审理查明后,樊某私自在欠条加上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
10月8日,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抓住双节长假的尾巴,继续对老赖们实施高压政策。
2017年9月25日,新郑的天气湿冷、阴雨连绵。不过任何天气都挡不住新郑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司法为民火热的心。今早刚上班新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刘松林就接到申请执行人陈某的举报电话,被执行人马某正在家中。
就在执行法官冻结彭某的拆迁补偿款并对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明法析理,告诉彭某恶意拒执有可能面临刑事处罚,被判坐牢,彭某最终醒悟,愿意与申请执行人和解,支付赔偿款。
“希望大家继续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在今天的这场集中执行会战中打出气势,打掉老赖嚣张气焰……,出发!”9月20日凌晨5点40分,整装待命的新郑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在执行局副局长陈瑞甫的带领下,开始了又一次的秋季风暴执行围猎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