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干警的使命意识和担当意识,坚决如期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攻坚战、决胜仗,二七区法院出台四项工作措施推进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有效进展。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坚持每周召开一次专题党组会研究执行工作,对照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和工作进度,逐项研究差距不足,及时进行整改。认真履行一把手职责,二七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炅每周抽出一到两天时间,到执行局办公室现场办公,亲自协调解决问题。推出了院班子成员“四分包”制度,即每名班子成员分包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的部分考核指标,分包执行局一个职能部门或一项重点工作,分包乡镇、街道办事处协调解决辖区执行案件,分包10起疑难执行案件,通过此方式,强化领导带头作用发挥,为一线执行员做好表率。
二是增强执行力量配备。二七区法院严格落实执行轮岗交流制度,3月底进行了执行局人员调整,将12名从事执行工作5年以上的执行员全部调出执行局,从全院选拔21名优秀青年干警充实执行局,增强了队伍活力,防范了廉政风险。调整后,二七区法院执行局总人数达到85人,其中正式干警29人,聘用干警56人,入额法官7人,本科及以上学历者占65%以上,平均年龄在32岁。
三是强力搞好保障。二七区法院出台了《关于坚决如期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决胜仗的决定》、《加强新闻宣传工作的方案》、《加强后勤保障的工作方案》等文件,从人员、车辆、物资配备、后勤保障和执行宣传等方面拿出具体举措向执行一线倾斜,要求政治处、行政科抽出人员驻守执行局帮助工作,有力提振了士气,激发了工作潜力。
四是压实工作责任。4月16日,二七区法院召开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动员誓师大会,由主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带领执行局中层以上人员重温军令状内容,执行局、宣教科、行政科等部门负责人做表态发言,通过层层传导压力,切实压实了工作责任,形成了全院联动,齐抓共管,各部门全力支持配合执行工作的格局。(陈鹏飞、张颖)
4月13日,位于郑州市二七区福华街街道办事处辖区的永安东街辖区保全街60号院大门口凭空冒出一堆“不速客”,让出行的居民犯了难。
为切实回应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关切,二七区法院于4月9日开始推行执行接待日制度,“一站式”办理执行事务,截至4月16日,共接待来访群众29人,为当事人提供执行案件进展及法律咨询34次,反馈、解决执行问题5件次,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肯定,取得了较好效果。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院、省法院、市中院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动员部署会精神,对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硬仗进行再动员再部署,二七区法院继4月14日上午召开党组扩大会后,于4月16日上午召开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动员誓师大会。
4月11日上午,在二七区一马路街道安全生产工作总结表彰暨2018年第一季度互查互评点评会上,辖区商户代表领到了奖励资金,这对街道和商户来说还是头一回。
4月14日上午,二七区铭功路街道办事处开展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为主题的宣传活动,结合实际,多渠道推进监察法学习宣传教育。
4月14日,中国慈善联合会联合清华大学社会学系、北京群学城乡社区发展研究院在清华大学举办"乡村振兴行动者论坛"。
4月15日,二七区侯寨乡又迎来“党员活动日”,台郭社区86岁的老党员郭广瑞拄着拐杖赶到社区支部,缴纳了4月份党费,并坚持与社区年轻党员们参与了党员活动日活动。
爷爷、奶奶给孩子穿上新买的衣服,孩子兴奋地抱着玩具不停把玩。4月11日,经过二七区法院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申请人蒋先生及其父母要求探望婚生女的心愿终于圆满达成。
4月10日上午,为不断提升执行信息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水平,确保“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决战决胜,二七区法院组织执行局全体干警召开“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推进会。
李同堂在外流浪40多年,衣食无着,二七区救助人员在一次深夜巡查中发现了他,并多方协调终将老人安置敬老院,过上稳定有保障的生活。
昨日,二七区侯寨乡食药所、食安办工作人员到辖区中原第一城、粮油市场宣传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向群众和商户发放了《二七食药问安》《食材选购学问多》等宣传资料。
3月16日下午,二七福华街海为高科创业园一楼多功能厅座无虚席、气氛热烈、掌声不断,二七区各社区党建专职副书记、街道组织干事及部分非公企业党组织负责人、高端人才及党员代表350余人认真学习领会着“网红书记”、党的十九大代表、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圆方集团党委书记、总裁薛荣的精彩党课报告。
由郑州市二七区福华街街道和路华大厦共同举办的“放飞足球梦想”爱心捐赠活动,近日在登封塔沟武校隆重举行,以帮助该校足球队的孩子们享受健康运动的乐趣,实现“足球梦”。
3月18日,是家住二七区侯寨乡贾秀英等几位老人的生日,侯寨乡党委政府组织乡村干部特意为老人准备了鲜花,送去了生日蛋糕、贺卡等,向老人送上寿诞的真诚祝福。
每月16号,普通党员闫留圈夫妻俩都会起个大早,转两趟公交车,花上近两小时,回到曾经居住的二七区侯寨乡上闫垌社区参加党员活动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