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的冯某和石某于2011年结婚,2012年生育一子冯某某。2014年9月3日二人协议离婚,约定冯某某由父亲冯某照顾,母亲石某每月支付抚养费500元,教育费和医疗费双方各自承担一半。但2016年9月以后,石某就不再支付。2016年11月25日,中牟县人民法院判令石某于2017年1月30日前支付冯某某2016年9月至2017年9月抚养费6000、医疗费1200元,教育费6500元等共计13700元。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执行员贾慧政告诉石某,母女关系是事实存在的,其对儿子的抚养义务不因夫妻不和、离婚而放弃,如果不支付抚养费,不仅有害亲情有损人伦,更触犯法律,会受到惩罚。经调查核实,石某名下有一辆小汽车,执行人员决定扣押该小轿车。
在重压之下,石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12月26日,石某的再婚丈夫送来了执行款,该案得以顺利执结。冯某也答应多给石某时间陪伴儿子,挽回亲情。(鲁韶华)
12月19日,申请执行人中牟农村商业银行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签订的“执行悬赏保险”正式生效
根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安排和部署,中牟县人民法院开展第九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等系列涉农维权活动,对讨薪案件优先办理,对恶意欠薪者采取司法强制措施,直至判处刑罚,多措并举、重拳出击,强力维护农民工兄弟的切身利益。
当晚,中牟法院执行局共传唤被执行人13人次,对7名被执行人依法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为22名农民工讨回拖欠工资及劳动报酬款项60余万元,切实维护了农民工兄弟的合法权益。
11月22日早晨,64岁的罗某和58岁的陈某如约出现在中牟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王锡华法官的办公室,他们是一起刑事案件双方当事人的家属,也一度视彼此为仇人,经过执行法官的努力,13年的恩怨终于化解。
11月22日早晨,64岁的罗某和58岁的陈某如约出现在中牟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王锡华法官的办公室,他们是一起刑事案件双方当事人的家属,也一度视彼此为仇人,经过执行法官的努力,13年的恩怨终于化解。
11月20日下午13点38分,中牟法院执行局长陈常义接到一通紧急电话,电话的另一端是实施五队队长刘炜光,此刻的刘队长在执行过程中,被十几名群众围堵。原本正在和主管院长讨论案件的陈局长,放下手上的案卷,第一时间将情况向主管院长进行了汇报。
2014年初,中牟县八岗镇的张某在蔡某承包的拆迁工地工作,由于未采取安全措施,张某被钢梁砸伤,造成左腿左胫腓骨骨折,花去医疗费20多万元,且后期仍需专业护理。2016年3月4日,在迟迟得不到赔偿的情况下,张某将蔡某起诉到法院,中牟法院判令蔡某赔偿17万元。
11月19日,周末,当开封的两名被执行人高某、陈某正在一家洗浴中心消费的时候,他们一定不会想到几名来自中牟的执行法官正在大厅等着他们,他们更不会想到,10年前的一笔欠款还在被人追讨。
11月14日,中牟法院执行局执结了一起长达2年半的违权案件,为受伤农民工讨回了合法权益。
“非常感谢领导们百忙之中抽空来看我们,关心我们的近况,实在是太感谢了,我对案件的处理非常满意……”案件当事人徐某握起中牟县人民法院院长刘文辉的手激动地说道。
“谢谢法院,感谢法官,你们的执行不仅让我拿到了赔偿款还让我和弟弟重归于好……。”11月8日,申请执行人陈某从中牟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手中接过赔偿款时感动地说。
近日,中牟法院执行局执结了一起被执行人有钱不还,玩起“躲猫猫”的案件,执行人员果断出击运用强制措施拘留老赖执结了该案。
今年的国庆和中秋双节8天长假,当大家都在享受假期的欢乐时光的时候,中牟法院的执行干警依然不能放松,因为还有很多申请执行人在等着执行款。他们放弃和家人团聚、休闲旅游的机会,甚至顶风冒雨、废寝忘食,一次次走进每个“老赖”的家中,不厌其烦地给被执行人做工作,严厉敦促他们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9月14日,朱先生终于拿到属于儿子的赔偿款,为了表示感谢,他向执行干警王磊送来锦旗。
2016年2月8日,正是春节期间,同村的小强和小刚在养猪场附近空地燃放烟花爆竹,不慎点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