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 > 正文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公布“执行不能”典型案例

2019-12-25  来源:映象网

某公司申请执行某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

(一)基本案情

某公司诉某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于2017年12月作出民事判决书,判令被告某科技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9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某科技有限公司未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某公司向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依法向某科技有限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该科技有限公司仍未履行。法院执行人员经调查发现,被执行人某科技有限公司名下无可供执行的银行存款、证劵、车辆、房产等财产,经对被执行人住所地进行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已经歇业。上述情况告知申请执行人后,申请执行人认可法院的调查结果,并表示无法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该案件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二)典型意义

本案中,被执行人某科技有限公司已经歇业,经法院穷尽财产调查措施,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也明确表示提供不出被执行人的财产或财产线索,对法院认定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表示认可,该案件属于因执行不能而进入终本程序的典型案件。


文章关键词:执行不能,案例 责编:杨文丽
5034

相关阅读 换一换

  • 登封法院公布一起“执行不能”案例

    申请执行人牛某与李某、王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8月10日作出(2017)豫0185民初3420号民事判决,判令李某、王某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牛某借款本金311000元,并支付利息。

  •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发布一起执行不能典型案例

    随着人民法院的全力攻坚,执行工作实现跨越式发展,“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如期实现,全国法院正向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的目标不懈努力着。而在大量执行案件涌入的同时,一些“执行不能”案件也随之出现,这样也着实让法官们用尽“洪荒无力”也确实不能帮债权人拿回“真金白银”。

  • 郑州市上街法院发布两起“执行不能”典型案例

    近几年来,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多次开展大型集中执行行动、大力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不断加大执行力度,使得执行工作取得了实质性的突破,但仍然有部分案件经过法院穷尽执行措施,仍得不到执行,这就是我们常说的“执行不能”案件。为此,上街法院集中发布两起“执行不能”典型案例,引导当事人正确认识“执行不能”案件,理解和支持法院执行工作。

  • 新密市人民法院发布一起“执行不能”典型案例

    2008年12月至2010年11月间,朱某来分六次共从原告李某生处借走现金47000元,并向原告出具借款手续6份,此款后经原告多次讨要,被告却以种种理由和借口推脱拒不还款,原告李某生向新密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案经本院审理后,新密法院判决:朱某来偿还李某生47000元,并支付相应利息。该判决生效后,因朱某来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原告李某生于2018年9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时政要闻

当好人民群众贴心人!河南政法系统公布 40项爱民服务承诺 河南公布40项爱民服务承诺

专题

弘扬非遗传承  助力文化扶贫 弘扬非遗传承 助力文化扶贫

地市风采

视点中国

网站简介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12 hnr.cn Corpo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

映象网络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