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842元的赔偿款,被执行人一躲再躲,也没躲过被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的强制扣划。
事情是这样的,三年前,15岁的小马骑电动车与同样骑电动车的卜某发生碰撞,导致小马腿部受伤。由于没有充足的证据证明事故发生的经过,交警队对事故责任无法认定。双方就赔偿事宜也未达成一致意见。于是小马起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在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情况下,双方承担同等责任,同时由于小马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车,违反有关规定,小马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对损害结果的发生亦有过错,所以相应减轻卜某的责任。最终判决卜某承担事故责任的30%,赔偿小马817元,并承担诉讼费25元。
开庭审理时,卜某就无故缺席了庭审。判决作出后,卜某更是推脱责任,并声称“我不在乎这区区八百元”。无奈,小马在今年4月申请了强制执行。在执行阶段,卜某仍拒不履行。经过第一次财产查控,执行法官郑奇并没有在卜某的账户中查到可供执行的财产。于是,法官依照规定将卜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入高消费场所等。后经第二次查控发现,卜某账户有1000余元,郑奇法官立即对账户进行了冻结,并成功扣划842元。原来卜某正计划与母亲一起旅行,所以转了一笔钱到银行账户,没想到被法院直接扣划。得知此情况,卜某说,“早知道法院还有这种办法,我早把钱还了。”8月8日上午,郑奇法官向小马发放了执行款。
通过本案,郑奇法官想告诉大家:一方面,当“老赖”的法律后果很严重,轻则罚款拘留,重则构成犯罪;另一方面,法院已布下“天罗地网”,全力“抓捕”“老赖”,千万不要自作聪明,小心聪明反被聪明误。(李登科 朱倩颖)
“黄法官,我们公司账户上70多万元的钱不翼而飞了。”在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内,一男子向黄国华法官焦急地询问着。“钱为什么没了,你们心里没有数?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冻结、扣划裁定,对于这些,你们都无动于衷,只有我们主动出手了。”黄国华法官严厉地说。听到这些,该男子羞愧地低下了头。
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被执行人井某某向朋友借了100万元后却拒不还款。8月4日上午,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邀请河南省人大代表李辉共同见证、监督腾房行动。
“感谢你们,我终于有家了!”76岁的丁大娘不停地向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刘红军法官表示感谢。
“谢谢法官帮我讨回辛苦钱。” 7月31日,申请执行人孟女士手捧三面锦旗,特地来感谢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的法官田万顺、执行员崔智峰、执行员蒋赏。
7月20日一大早,一位老人来到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郑奇法官的办公室,颤颤巍巍地将14000余元执行款交到法官手上,“郑法官,我替儿子还抚养费来了。您赶紧通知孩子来领钱吧!”
7月10日上午,一男子到河南省郑州中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接待处向执行局局长冯新建寻求帮助。 经过详细了解,诉苦的男子李某是4起抚养费案件的被执行人,时间跨度4年,涉案金额19000余元。为了稳住他,冯新建一边耐心地听他讲述其与前妻之间的瓜葛,一边通知承办法官黄国华到场。
“感谢你,黄法官,没有你们,还不知道什么时间才能拿到这些钱。”7月9日下午,吕先生专门来到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法院执行局向黄国华法官表示感谢。
7月6日,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黄国华法官在执行一起案件时,遭到被执行人的丈夫及儿子百般阻挠,最后法官依法将其父子二人带回法院并进行了严厉地批评教育。
2015年11月,被执行人姜某与妻子吕某以其夫妻二人开办的河南某建材公司的名义向申请执行人贾先生借款100万元,约定月息2%,借款时间1年。借款到期,贾先生多次催要无果后,将姜某、吕某及其二人开办的建材公司起诉至法院。2018年4月,法院经过审理,依法判决姜某、吕某及建材公司共同偿还贾先生借款本金100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姜某夫妻拒不履行义务,贾先生向中原区法院申请执行。
为有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6月28日上午,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开展“集中腾房”专项行动,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冯新建在执行局指挥中心进行远程指挥,20名执行干警参加此次强制执行任务。
6月27日,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在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执行员张建华办公室达成和解,事后申请执行人杨女士对张建华法官说道:“法官,您可真有本事,多亏了你了!”
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如果欠债不还,到底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呢?6月26日上午,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陈宏图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刘某某涉嫌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案。
破解执行难,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然而,法院在执行办案中却总会碰到有协助执行义务的单位或个人的各种阻挠行为。6月25日,某建设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财务人员小李就犯了这样的错误,将前来执行公务的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挡在门外,为了以案讲法,执行法官依法将其带回法院并进行了严厉地批评教育。
6月21日下午,一起执行案件的双方当事人李先生和董某同时向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黄国华表示感谢,感谢他的耐心与严谨。
“感谢您和您同事,让我的案子得到圆满解决……”6月14日,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执行员李飞收到一条特殊的短信,申请执行人庞女士在短信中高度赞扬了李飞的工作,由衷地向他表达了感谢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