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郑州市管城区法院遇到这样一个案例,被执行人银行账户流水单笔高达56万元,却欠人4万多块钱而拒不偿还。
基本案情:
2013年11月,李某驾驶车辆沿郑州市郑尉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宇通售后服务中心门前时,与该处站立的黄某发生碰撞,造成黄某颅脑损伤十级伤残,经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四大队认定:李某负事故全部责任。经查明,事故发生期间,该车辆在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某支公司投有交强险。当事人就赔偿达不成一致意见,故诉至管城法院。
经管城法院依法审理判决:被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某支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黄某共计11万余元;被告李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黄某共计4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李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内容,于是黄某向管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强制执行阶段:
法院执行干警刘奇、樊彦鹏在接到案件时,依法向被执行人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并多次和被执行人李某沟通联系,但被执行人李某一直称自己没有财产,拒不履行赔偿义务。
近日,管城法院执行干警樊彦鹏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发现被执行人李某名下银行账户虽然没有余额,但是近期来往交易金额单笔高达56余万元。于是执行干警给被执行人李某打电话询问情况,刚开始被执行人拒不承认,不断推诿说不是自己的财产。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构成拒执罪。处罚为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执行干警刘奇说道。
最终在执行的强大震慑力下,当天下午被执行人李某赶到管城法院主动履行赔偿义务。至此该案件成功执结。(王文杰)
欠钱三年不还且玩失踪,执行干警赶赴外地将被执行人拘传至法院,后经做工作被执行人同意还款,然而当现金还款时申请人又担心掺假钞,最终经法院用验钞机查验后申请人才放了心。
“感谢法官人性化执法,能够站到我的立场为我考虑,我一定按照约定把钱赔偿给申请人”,被执行人韩某说道。6月28日,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在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并顺利结案。
近日,管城法院执行干警前往开封进行强制腾房时,恰巧遇到另一名被执行人贾某。虽然执行干警耐心劝说,但贾某仍拒不履行义务,最终被司法拘留15天。
“言必信,行必果”诚信是我们每个人都需要具备的道德品质,对商人来说尤其重要,然而,一些心存侥幸心理的生意人,却总是想方设法逃避债务,使出各种手段躲避执行,最终所有招数都被法院执行人员一一拆穿。
王林山,男,管城法院执行干警。法学专业,2003年进入法院工作,迄今已从事执行工作十几年。他以娴熟的法律知识、科学的办案方法、灵活的办案技巧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为破解“执行难”,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曝光度和曝光渠道,6月7日上午,管城法院继中原珠宝城大屏曝光失信黑名单后,又在人流量集中的人民路东太康路交叉口西南角的鸿成光彩大型LED电子显示屏上晒出20名失信被执行人的头像、姓名、地址等信息。
一起历时五年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难道法院就不执行了吗?答案是否定的。2018年5月25日,这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在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下终于执结完毕。
将房屋卖于他人,却不按约定办理房屋解押和过户手续。5月16日,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就成功执结了这样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有效地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4月11日,一位拄拐杖的老人拿着一封亲手写的感谢信来到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嘴里不停的念叨,“感谢王林山法官,帮我要回了拖欠几年的执行款,让我的腿及时得到了救治,感谢人民法院培养出这样出色的好法官!”
“我已经向法院申请执行了,法院就有责任把我的钱要回来,要不然,法院就是不作为!”经常能够听到申请人这样向执行法官发难。那么,一件案件最终无法执行,到底能 不能全怪罪于执行法官或法院呢?
为加强与医联体成员单位之间的联系和沟通,做好医疗质量控制工作,12月15日上午,社区与外联办组织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护理、感染、药剂、检验科专家对医联体成员单位——管城区人民医院例行质控指导。
12月5日上午,郑州市管城区人民法院在南四环一处工地上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第九次“拖欠农名工工资案件办理”等系列涉农维权活动进展情况。
11月27日下午,郑州市管城区人民法院“送法进校园暨预防与遏制校园欺凌、校园暴力活动”启动仪式在郑州五中举办。
11月23日上午10点,在郑州卷烟厂康复医院门诊楼前厅举办了2017年度“康复之光”康复医疗救助活动仪式。此次活动为管城区86名符合条件的贫困患者发放康复医疗救助金25.3991万元。
11月17日,由河南省政府食安办、省委宣传部、省食药监局等单位组织的“食品安全中原行”活动走进了郑州市管城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