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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拄着拐杖手写感谢信到管城回族区法院致谢

2018-04-12  来源:映象网

4月11日,一位拄拐杖的老人拿着一封亲手写的感谢信来到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嘴里不停的念叨,“感谢王林山法官,帮我要回了拖欠几年的执行款,让我的腿及时得到了救治,感谢人民法院培养出这样出色的好法官!”

据悉,2013年3月19日,被告王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郑州市陇海路南侧非机动车道由东向西行驶至陇海路与货栈北街交叉口向北右转师,与驾驶电动三轮车由西向东行驶的原告刘某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原告受伤。事故发生后,经交通警察支队认定王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原告无事故责任。后因赔偿费用双方不能达成一致,刘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依法审理,判令王某赔偿刘某医疗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费用28776.41元,但王某未在规定期限内按生效法律文书支付各项费用,刘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王林山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相关执行法律文书,并多次联系被执行人王某,王某均以外出打工为由,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王法官遂对王某名下财产进行调查,调查过程中发现,王某确实外出打工,家里有一个无业的妻子带着两个孩子,打工赚来的钱都交由妻子保管,且名下也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王法官遂联系到被执行人王某的妻子张某,其妻称王某打工赚来的钱都给孩子交了学费,暂时拿不出这么多钱。考虑到申请人年迈,生活又非常困难,急需一笔费用救治,王法官并没有放弃,决定再次找王某的妻子做思想工作,通过换位思考、发生此事后申请执行人的经济生活问题等方面对王某的妻子做思想疏导,并告知拒不履行法定义务带来的法律后果,王某的妻子听后表示希望与申请人执行人进行协商,一次性解决该案。王法官立即将信息反馈给申请执行人,并向申请执行人分析了被执行人家庭状况和经济来源,申请执行人愿与被执行人协商解决此案。

通过自愿协商,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王某妻子一次性给付申请执行人刘某28000元,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对剩余费用的追偿,并申请法院结案。结案后第二天,申请人刘某拿着一封感谢信来到法院,于是出现了文中开头的一幕。(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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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管城区,法院,致谢 责编:杨文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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