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上午,在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王某一次性支付余某欠款32万元。
2013年12月9日,原告余某与被告王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一份,约定:被告以32万元价格将位于郑州市石化路某处房产卖给原告,原告先支付21万元,剩余11万元待被告为原告办理过户手续后再支付,合同签订当天,原告按照约定向被告支付了房款21万元,并且花费数万元对该房屋进行了装修,于2014年1月入住。之后原告多次催促被告办理过户,被告一直拖延,后突然出现第三人王女士找到原告,要求原告搬出房屋,称其系房屋的所有人,并向原告出示了相关凭证。原来,第三人王女士与被告的母亲是亲姐妹,而被告在没有征得第三人王女士的同意下,将不属于自己所有的房屋卖与原告,对此原告多次找到被告,被告却不予解决,故原告诉至管城法院,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被告王某退还原告余某房款21万元,赔偿房屋增值损失及装修损失共计125514元,因原告在购买房屋时没有充分尽到审查义务,自身也存在一定的过错,法院依法判令原告余某将房屋腾空交付于第三人王女士。后第三人王女士、原告余某均向管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承办法官多次联系被执行人王某,王某以各种借口推脱,后来还玩起了消失,名下也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为此承办法官依法将被执行人王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而原告余某因此案为他的生活带来了重大影响,本来无业身体状况又不好,承办法官在了解情况以后,前往实地考察余某的生活情况,经核查情况属实,承办法官决定帮帮余某,遂向相关部门领取了司法救助申请表,在帮余某申请司法救助的同时,承办法官还不断通过各种途径查找被执行人,正当案件进入僵局时,承办法官突然接到被执行人王某的电话,称愿意履行其法律义务,原来被执行人王某想出国去看望自己的儿子,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无法办理出国手续,所以主动联系了承办法官。后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将32万元执行款一次性打到原告余某的个人账户。至此,该案顺利圆满执结。
为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力度,保护申请人执行款项及时到位,管城法院执行局不断健全惩戒失信被执行人机制,将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纳入全国法院执行系统失信人名单库,实行信用惩戒,有效的维护了申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张敏)
11月23日上午10点,在郑州卷烟厂康复医院门诊楼前厅举办了2017年度“康复之光”康复医疗救助活动仪式。此次活动为管城区86名符合条件的贫困患者发放康复医疗救助金25.3991万元。
11月17日,由河南省政府食安办、省委宣传部、省食药监局等单位组织的“食品安全中原行”活动走进了郑州市管城区。
11月17日上午8点,随着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马新平一声令下,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执行局40余名执行干警整装齐发,分别按照原定计划奔赴各自执行现场,集中围堵,强制执行。
11月14日上午,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组织20余名警力,由强制组组长李凯、法警队中队长马永东带队,联合管城区公证处、社区、物业等单位协助执行,同时主动接受社会全程监督,一上午就成功腾房4套,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司法为民的内涵,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法律威严。
为震慑失信被执行人,维护申请人的胜诉权益,不让法院判决成为一纸空文,11月10日,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再掀“秋季执行风暴”专项执行活动,让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老赖们无所遁形。
11月7日晚上10点左右,郑州市管城法院南曹法庭执行人员不顾一天的奔波劳累,终于将逃避许久的“老赖”张某成功抓获,面对突然出现的法官,被告惊慌失措欲逃跑。
母生五儿女,儿女不养娘。八旬老妪田女士将5个子女全部告上法庭,并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11月13日,管城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了田女士与儿女之间的赡养纠纷案,为田女士老有所养提供法律保障。
近日,管城法院又成功调解了一起同事之间的借贷纠纷案。
“感谢法官如此高效、快速地帮我们解决了问题!”11月2日上午,管城法院快审速裁庭法官康月婷仅用一上午时间就将一起继承纠纷案件成功调解结案。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可偏偏有一小撮人,明明有钱就是不还,最终酿下悲痛,失去亲人,悔不当初。近日,郑州管城区法院就执行了这样一起案件。
10月27日上午,申请人王某专程从山西来到郑州市管城法院,将一面写着“为民办事、尽职尽责”的锦旗和一封感谢信送给执行局副局长贾海宏和执行干警手中,感谢他们在执行工作中不辞辛苦、加班加点、秉公执法,最终帮自己追回欠款!
10月26日上午,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一天内成功腾房3套,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司法为民的内涵,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法律威严。
10月19日上午。四十余名执法干警和法官乘坐六辆警车进入法院。这是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准备强制执行22起涉民生、涉金融案件现场,也是管城法院继2017年“秋季执行风暴”专项执行行动后第四次执行活动。
时间已经凌晨1点30分,窗外的秋雨依然绵绵不断。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办公室内仍然灯火通明,执行干警正在调解一起民事纠纷案,这已经成为执行干警工作的常态了。
11月22日早晨,64岁的罗某和58岁的陈某如约出现在中牟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王锡华法官的办公室,他们是一起刑事案件双方当事人的家属,也一度视彼此为仇人,经过执行法官的努力,13年的恩怨终于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