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有效遏制部分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抗拒执行、阻碍执行等不良行为,加大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维护,巩义市人民法院开展市区范围内集中搜查专项活动。本次活动特邀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亲临现场监督见证案件执行的过程。执行局局长张华英安排部署,下达执行任务。
6月11日早上7点,巩义法院执行局近40名干警精神抖擞、列队整齐,在张华英局长的指挥下,兵分三路前往市区内小区搜查被执行人。
执行法警有序地进入被搜查人的住所,并亮明身份,出示搜查证,询问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原因、解决办法以及后续问题的处理。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向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详细介绍了案情。在依法搜查被执行人财产的过程中,执行干警全程佩带执法记录仪,措施得力,行为规范,也取得了不错的成效,几名失信人同意与执行人进行协商,不在家的一名失信人也积极转回执行款一万元,申请人对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现场参与并监督活动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此次专项行动所取得的效果表示了肯定,认为巩义法院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监督案件执行活动,是自觉接受监督,创新监督方式的具体体现。既加强了法院与人大政协的联络工作,提高了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及规范化程度,同时也给逃避、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以严厉的打击,彰显法院全力攻克“执行难”的态度和决心。(孙悦)
2018年5月15日,巩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110接到大峪沟派出所出警电话。申请人张某与妻子在被执行人刘某家附近看到被执行人刘某后马上向当地派出所报警,大峪沟派出所立即出警,将被执行人带回派出所,随后马上电话联系巩义法院执行员,同时向执行局反馈出警情况。接到报警后,执行员周占通带领法警立刻前往大峪沟派出所顺利将刘某带回。
清明节是中国传统节日,也是最重要的祭祀节日之一,是祭祖和扫墓的日子。但在巩义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眼里却是可以充分利用 “老赖”在节假日放松警惕心理,确保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的关键时刻。为此巩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发扬吃苦耐劳、能拼会干的优良精神,放弃节假日加班加点斗老赖。
2月1日上午,巩义法院开展 “春雷行动”专项集中执行活动,重点对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抚育费等涉民生案件进行集中执行。
随着执行风暴的来袭,执行重拳出击,越来越多的老赖被绳之以法,不少多年的旧案得以执结,甚至有多人因此被判了有期徒刑。
2017年12月15日上午,巩义市法院执行局快执规范大队十中队中队长徐淑红带领中队执行干警郑一鸣,一上午成功和解执结三起案件,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应。
2017年12月15日上午,巩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快执规范大队十中队中队长徐淑红带领中队执行干警郑一鸣,一上午成功和解执结三起案件,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应。
为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司法保护产权的安全感,11月21日上午,巩义市人民法院召开产权司法保护专项活动新闻发布会。
“哎呀,真是太感谢了,真没想到你们会把执行款送到俺家来。”这一温馨的画面发生在巩义市大峪沟镇某村的姜某家中,看着手中的执行款,腿脚不便的姜某感动不已。
2015年2月10日,孙某驾驶轿车与李某乘坐的两轮摩托发生相撞,致李某受伤,造成二级伤残,高位截肢,巩义市人民法院判决孙某赔偿六十一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孙某迟迟未履行赔偿责任,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9月18日,巩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实施一大队三中队队长李自卫执结了一起十七年的老案。
百善孝为先,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法律对每一位公民的基本要求。9月15日,巩义法院依法执结一起赡养费纠纷案件,进一步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让身患重病的刘某实现了老有所养,老有所依。
自2017年以来,巩义市人民法院多措并举化解执行难,取得了显著成效。9月13日晚,巩义法院利用大数据定向位置推送等一系列技术手段曝光老赖信息,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老赖”家人马上联系了法院执行局执行员刘英军,表示要马上还款,感觉“太丢人”。
9月12日,巩义法院执结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切实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2017年9月5日下午,郑某向巩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执法一大队大队长王俊武等干警送来了一面鲜红的锦旗,感谢他们接到案件后迅速执结了案件,一再表示没想到法院同志工作效率这么高,司法为民贯彻的这么好。
2017年9月4日,巩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大队执行员李自卫接到举报电话称发现了4年前的案件被执行人曹某,执行110迅速出警带回了这名女“老赖”曹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