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岁女孩学舞致截瘫 法院执行全力撑蓝天
5岁,正是一个孩子无忧无虑、健康成长、享受美好童年的年龄。可是对小嫣来说,5岁那年的一节舞蹈课却彻底改变了她的生命轨迹。2014年,5岁的小嫣被父母送到新密市某舞蹈培训学校。她的父母希望自己的掌上明珠能在这里学习舞蹈,多才多艺,全面发展。可就在不久后的一节舞蹈课上,小嫣在贴墙下腰时摔倒,双腿失去知觉。后经医院诊断为脊髓损伤,双下肢截瘫。小嫣在医院接受治疗及康复理疗近十个月后,因资金困难且伤情并无好转,无奈出院回家休养。后小嫣的伤情经司法鉴定为二级伤残,护理依赖程度为完全护理依赖(一级)。
在小嫣治疗期间,舞蹈学校负责人仅垫付了10万元,之后就不再露面。为了给女儿治病,这个本来就并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而更令小嫣父母头疼的是,小嫣下肢截瘫,需要截瘫矫形器辅助行动。但是即使是定配国产最普通的矫形器,5岁的小嫣在成年前每两年需更换一次,成年后每四年需更换一次,每次都需要3万元,这也将是一笔天文数字。无奈之下,小嫣的父母将该舞蹈学校告上法庭。新密市人民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该舞蹈学校赔偿小嫣医疗等各项费用共计74万余元。后舞蹈学校并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赔偿义务,小嫣父母申请强制执行。
新密法院执行法官了解案情后,对小女孩小嫣的不幸遭遇非常同情,立即展开行动,为小嫣讨回公道。但是,很快法官就发现该案执行难度很大,因为本案的执行标的比较大,有74万余元。但是经实地调查发现,该舞蹈学校位于乡村地区,且办学规模不大。而法官经多方反复查询确认后,心里更是凉了半截,经查该学校名下无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一时之间,执行工作陷入了僵局。但是,想到那个还在病床上躺着的小女孩,想到这些钱将是她未来康复和成长的最后希望,执行法官并未就此放弃。多次联系该学校负责人努力劝解,反复做其思想工作,让其将心比心,唤醒其良知。此外法官还通过各种途径,与该学校其他合伙出资人取得联系,向他们讲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并着重强调,法院将把该学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通过各种传播平台向社会公开曝光,还会依法查封其办学设施,引导其认识到这些强制措施会对该校以后招生办学产生严重的不利后果,以此来突破他们的心理防线,迫使其主动履行义务。
经过法官坚持不懈的努力后,该学校负责人和合伙人终于同意履行义务,双方在法院主持下达成了和解协议,该舞蹈学校负责人现场将部分执行款交给小嫣的父母。此后,还有一个更大的好消息传来,又经过一段时期的康复治疗后,小女孩小嫣的病情逐渐有了好转,小嫣以及她的父母又重新燃起了生活的希望。(冯培扬 鲍志刚)
2017年11月14日,申请人杨某接到了巩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十中队中队长徐淑红的电话。电话里执行员徐淑红通知他来执行局取执行款办理结案手续,听到这个好消息,本来已对执行结果不抱希望的杨某惊喜不已,不住的道谢。
2017年11月6日下午,巩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五中队中队长刘川辉历经辛苦,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让申请执行人一再表示感谢。
11月7日上午,曾受工伤的申请人翟某收到了来自巩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四中队中队长张红兴为其追回的11万余元执行款,看到自己的案子执结,翟某长舒了一口气还感觉到了不好意思,“终于拿到钱了,太不容易了,真是辛苦法院执行局同志了。”
10月17日一大早,巩义市人民法院执行员张红兴接到申请人邓某电话声称发现了藏匿数年的被执行人孙某。放下电话后,张红兴立刻同工作人员赶往了回郭镇孙某的家中。
10月17日上午,新密市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内,正在进行“农民工工资”执行款集中发放仪式。老刘是一名农民工,他手里紧紧攥着的是他刚刚领到的的血汗钱。
10月3日,中秋节前一天,秋雨绵绵。新密市人民法院的执行干警整装待发。新密法院紧紧抓住国庆、中秋双节期间“老赖”集中返乡探亲的良好时机,迅速行动,积极部署,精心组织,针对涉及民生案件所开展的“双节”专项执行活动现场。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在司法实践中简化司法救助程序、拓展司法救助渠道,发挥救助联动机制,完善救助监督机制,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对涉民生案件的特困申请人及时予以救助,缓解了部分遭遇不幸、生活困难的受害人的燃眉之急。
9月23日周六上午9时,郑州高新区法院705执行指挥中心室内,人声鼎沸,干警们正在紧张的调试设备,准备一场特殊的视频连线。
9月18日下午,执行员徐淑红接到申请人张某打来的电话,听闻被执行人王某此刻正在吃火锅,徐淑红迅速出击,将王某带回至执行局。
正所谓“公道自在人心”,70余岁付某在执行局门前大呼自己冤枉时,却被知晓内情的群众在旁取笑,无奈离去。
2016年3月1日下午16时许,白某在中牟县万滩镇新毛庄村附近砍伐树木,旁边有某通信公司的水泥线杆,突然一树木倒下砸向通信线杆,线杆倒塌,砸向蒋某头部,致使其当场死亡。
9月11日早上8时许,巩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门前只见三四个人敲锣打鼓,簇拥着申请执行人老王,将绣着“匡扶正义,为民解忧”的锦旗,递交到执行实施三中队队长李自卫手中,感谢他心系群众、为民解忧,让逃避在外地六年的老赖落入法网,多年旧案终于执结的感激之情。
2017年5月,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令被告郭某军偿还邓某等7人工资款16万余元,被告武汉某建筑劳务公司、北京某幕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外出打工做建筑瓦工的訾某兼职负责做饭,然而却在买馒头的路上意外死亡。家属将包工头王某告上法庭,后经法院调解,王某对訾某的死亡损失承担部分责任。
“谢谢您,虽然我是被执行人,但您的认真负责让我看到了执行工作人性化的一面,这钱我还的心甘情愿。”被执行人康某边签字边感谢执行员徐淑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