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王红伟 通讯员 禹亚光 陈德亮)2015年3月,被执行人孙某与申请人李某签订转让合同,合同约定,被执行人孙某以3万元转让费将自己的店铺转让给申请人李某使用。同时约定:自2015年3月起至2018年3月间,发生的规划拆迁造成申请人正常经营被影响的情况下,被执行人须向申请人做出相应的转让赔偿,赔偿金额为八千元每年。合同签订后,申请人李某向被执行人孙某支付转让费3万元。2015年12月,因店铺拆迁,导致涉案店铺无法经营,申请人李某向新乡市红旗法院提起诉讼。
红旗法院依法审理,判决被执行人孙某支付申请人李某赔偿金18000元。被执行人孙某未到庭参加诉讼,在判决生效后也未履行义务,申请人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蒋超楠立即联系被执行人,并向其户籍所在地寄送执行通知书和传票。可被执行人孙某依旧没有现身。于是,蒋法官通过电话联系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孙某抵触情绪强烈,妄想躲避执行,不肯履行义务,没说几句便挂断电话,随后拒接一切归属地为新乡的来电。用别的地市号码拨打虽然能够接通,可一听到是法院的就直接挂断。几番周折下来,始终没能和被执行人孙某说上话。看到被执行人孙某态度如此强硬,蒋法官仍不肯放弃,9月27日向被执行人发送短信督促被执行人不要躲避、积极履行义务。蒋法官从专业角度向其说明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可能导致的后果,并站在被执行人角度,劝导被执行人孙某好好想想,年纪轻轻,以后的路还长着呢,不要因一时糊涂给自己造成严重后果。
第二天,申请人李某高兴的来到法院:“太好了蒋法官,昨天孙某联系我啦!哭着给我打电话的!我看她挺有诚心也确实有困难的,就和她协商好了,只给我1.6万元就行了。说国庆节前就把钱打过来,多好,还不耽误我放假去玩呢。”看着申请人这么高兴,蒋法官也松了口气。可到了被执行人孙某承诺的时间,申请人左等右等,却始终没等到执行款。
虽已身在国庆假期,蒋法官也无法放心休息,再次电话联系督促,被执行人孙某很是抱歉的对蒋法官说:“真是不好意思,我现在正在朋友这里筹款,现在已经凑齐,一会就把钱打过去!”
至此,一件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顺利执结。
面对巨大的执行压力,执行法官们没有退却,而是积极转变办案思路,尝试创新办案方式。在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彭法官办公室,接待座位的桌子上贴着一张显眼的二维码图片,申请执行人通过手机扫一扫即可加入群聊。
2017年10月5日,在新乡获嘉县人民法院“秋季执行风暴”执行活动中首次使用无人机,用无人机侦察到“老赖”张某躲在家中将张某拘传至法院,张某因拒不履行,被司法拘留十五日。
近日,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成立执行指挥中心查控小组,统一处理案件送达、查控工作。
9月30日,牧野区人民法院召开国庆、中秋“双节”廉政恳谈会,对切实加强“双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全体党组成员及全院干警参加会议。
9月30日,从首届牧野法治论坛传来消息,河南省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赵彦春法官撰写的《诉调对接多元化解工作研究》荣获三等奖,从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跃勇手中接过金灿灿的证书,并在大会上做交流发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全市法院执行办案质效、涉执信访化解等工作指标,自前一阶段开展“秋季风暴”执行活动以来,从9月28日起卫辉市人民法院又掀起“秋季风暴”企业专项执行行动。
自9月25日开始,河南省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再次开展“秋季风暴”集中执行活动,掀起又一轮执行高潮。
9月25日,河南新乡卫辉市人民法院依法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一对好兄弟握手言和,达成逐月还款协议。
9月20 日下午,新乡卫辉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召开工作沟通座谈会,市法院院长王永亮、市检察院检察长杨新平,分别出席座谈会。
9月19日上午,新乡市林业局及社会事务局负责人一行7人赴汝州考察学习廊道绿化建设工作。
9月19日上午,新乡市林业局及社会事务局负责人一行7人赴汝州考察学习廊道绿化建设工作。
卫辉市人民法院党组注重单位文化建设,近日,该院聘请卫辉市美术家协会名誉主席、河南省美术家协会会员任春森等将单位墙面进行彩绘,一幅幅作品应运而生。
2014年3月19日至2015年1月25日期间,王某租赁朱某吊车供工程施工所用,产生租赁费25.83万元。期间王某清偿了14.8万元,尚欠11.03万元未付。
借针灸治疗猥亵12岁女童,近日,卫辉市人民法院依法不公开审理一起侵犯儿童合法权益案件,被告人廖鹏(化名)依法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近日,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顺利执结了一起服务合同纠纷案。值得令人欣喜的是,促使案件顺利执结的,竟是来自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那份司法解释——“限制高消费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