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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04-28  来源:映象网

刘士梅:

       本院受理原告薛欣诉你、刘金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 廉政监督卡。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南曹法庭324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管城法院南曹法庭  王贯一
0371-63688359

文章关键词: 责编:杨文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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