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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04-26  来源:映象网

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公    告

郑州夜来明广告有限公司、张玉中:

       本院受理原告许昌金达置业有限公司与被告郑州夜来明广告有限公司、张玉中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郑州市文兴路与鼎尚街交叉口向南100米路东南曹法庭203室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联系人:郑州市管城区法院南曹法庭   武慧鑫  
电话:0371-63688316

文章关键词: 责编:杨文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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