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在开展“执行办案百日竞赛”执行行动中,通过扣划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存款的方式,成功执结一起因拖欠钢材款而引起纠纷的案件。
【案情】
原告王某忠与被告河南富某华置业有限公司签订了《钢材买卖合同》,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全面履行供货、垫资义务,被告却不按约定支付钢材款和垫资费。原告王某忠诉至法院。
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被告河南富某华置业有限公司两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王某忠货款本金及逾期垫资费共计1130万元。
调解书生效后,被告仍不履行。王某忠多次催要未果,于4月22日向管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考虑到该案件标的较大,执行干警一方面联系了被执行人河南富某华置业有限公司负责人,对其进行释法明理,并告知拒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河南富某华置业有限公司名下的财产进行了查控,发现其银行账户下有足以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干警立即依法向银行发出扣划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成功把1130万元执行款扣划到位,4月30日为申请人办理了发还手续,仅用9天时间将该案顺利执结。(翟攀 王若萌)
“感谢法官,这钱要来的真及时,正好给孩子做康复治疗。”2019年6月15日上午,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内,刚领完28万余元执行款的申请执行人苗苗(化名)的母亲,激动地向执行法官连声道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