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法官,谢谢您帮我们追回这笔钱。”在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法院执行局黄国华法官的办公室,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员小李将一面“廉洁公正,高效快捷”的锦旗送给黄国华,并为他点赞!
2014年11月,被执行人刘某通过业务员小李在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办理投保手续,保险公司为刘某的银行个人贷款合同提供保证保险,如果刘某未按约定偿还贷款,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也就是银行进行理赔。保险合同依法生效,但刘某在拿到8万元银行贷款后,却未按约定向银行履行还款义务。为此银行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依合同向银行进行了理赔。后保险公司通过诉讼的方式向刘某行使追偿权,要求刘某偿还理赔款38665.05元及相应的逾期保险费、违约金。经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刘某在5月31日前向保险公司支付38665.05元,保险公司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到约定时间后,刘某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保险公司向法院申请立案执行。
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法院没有查询到被执行人刘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另一边申请执行人一再表示不着急,慢慢来。这让承办法官黄国华困惑不已:哪有申请人要钱还不积极的?经过黄法官的细心询问,申请执行人终于说出了实情:“被执行人是公职人员,所以才不敢催促。”黄法官义正言辞地说道:“放心吧,法院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我们一定会依法维护你们的合法权益!”
随后黄法官立即前往刘某单位核实情况,经过核实刘某果然是公职人员。鉴于刘某名下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黄法官向刘某的单位下达协助执行通知书,将刘某工资扣留、提取。但刘某的工资每月只有5000余元,保留生活费后,以工资抵债,时间跨度很长。黄国华法官当机立断,将刘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限制高消费。
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刘某深知失信被执行人的后果,得知自己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后,刘某慌了,第二天就到法院履行了还款义务,黄法官说:“你来的正是时候,我正准备将你的情况通报至你们单位的纪检部部门呢。”刘某惭愧地低下了头:“您把我名字撤下来吧。我知道错了。”随后刘某立即将案款3万余元如数打入法院账户,于是就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黄国华法官告诫那些失信公职人员,失信不仅会使个人名誉扫地,也会给公职人员的整体形象抹黑,因此要时刻维护个人和公职人员的整体形象,遵法守法牢记心间,自觉为构建诚信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张峰 陈佳伟)
“谢谢黄法官的耐心调解,也谢谢李大姐对我的理解!”8月10日上午,在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法院执行局黄国华法官的办公室,被执行人王某亲手将执行款交至申请执行人李女士手中,至此,案件以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顺利结案。
8月9日上午,在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刘岩法官的办公室,本是亲戚关系的张先生与李某、左某终于握手言和,了结了一件烦心事。
一笔842元的赔偿款,被执行人一躲再躲,也没躲过被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的强制扣划。
“黄法官,我们公司账户上70多万元的钱不翼而飞了。”在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内,一男子向黄国华法官焦急地询问着。“钱为什么没了,你们心里没有数?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冻结、扣划裁定,对于这些,你们都无动于衷,只有我们主动出手了。”黄国华法官严厉地说。听到这些,该男子羞愧地低下了头。
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被执行人井某某向朋友借了100万元后却拒不还款。8月4日上午,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邀请河南省人大代表李辉共同见证、监督腾房行动。
“感谢你们,我终于有家了!”76岁的丁大娘不停地向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刘红军法官表示感谢。
“谢谢法官帮我讨回辛苦钱。” 7月31日,申请执行人孟女士手捧三面锦旗,特地来感谢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的法官田万顺、执行员崔智峰、执行员蒋赏。
7月20日一大早,一位老人来到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郑奇法官的办公室,颤颤巍巍地将14000余元执行款交到法官手上,“郑法官,我替儿子还抚养费来了。您赶紧通知孩子来领钱吧!”
7月10日上午,一男子到河南省郑州中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接待处向执行局局长冯新建寻求帮助。 经过详细了解,诉苦的男子李某是4起抚养费案件的被执行人,时间跨度4年,涉案金额19000余元。为了稳住他,冯新建一边耐心地听他讲述其与前妻之间的瓜葛,一边通知承办法官黄国华到场。
“感谢你,黄法官,没有你们,还不知道什么时间才能拿到这些钱。”7月9日下午,吕先生专门来到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法院执行局向黄国华法官表示感谢。
7月6日,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黄国华法官在执行一起案件时,遭到被执行人的丈夫及儿子百般阻挠,最后法官依法将其父子二人带回法院并进行了严厉地批评教育。
2015年11月,被执行人姜某与妻子吕某以其夫妻二人开办的河南某建材公司的名义向申请执行人贾先生借款100万元,约定月息2%,借款时间1年。借款到期,贾先生多次催要无果后,将姜某、吕某及其二人开办的建材公司起诉至法院。2018年4月,法院经过审理,依法判决姜某、吕某及建材公司共同偿还贾先生借款本金100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姜某夫妻拒不履行义务,贾先生向中原区法院申请执行。
为有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6月28日上午,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开展“集中腾房”专项行动,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冯新建在执行局指挥中心进行远程指挥,20名执行干警参加此次强制执行任务。
6月27日,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在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执行员张建华办公室达成和解,事后申请执行人杨女士对张建华法官说道:“法官,您可真有本事,多亏了你了!”
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如果欠债不还,到底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呢?6月26日上午,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陈宏图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刘某某涉嫌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