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一位拄拐杖的老人拿着一封亲手写的感谢信来到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嘴里不停的念叨,“感谢王林山法官,帮我要回了拖欠几年的执行款,让我的腿及时得到了救治,感谢人民法院培养出这样出色的好法官!”
据悉,2013年3月19日,被告王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郑州市陇海路南侧非机动车道由东向西行驶至陇海路与货栈北街交叉口向北右转师,与驾驶电动三轮车由西向东行驶的原告刘某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原告受伤。事故发生后,经交通警察支队认定王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原告无事故责任。后因赔偿费用双方不能达成一致,刘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依法审理,判令王某赔偿刘某医疗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费用28776.41元,但王某未在规定期限内按生效法律文书支付各项费用,刘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王林山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相关执行法律文书,并多次联系被执行人王某,王某均以外出打工为由,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王法官遂对王某名下财产进行调查,调查过程中发现,王某确实外出打工,家里有一个无业的妻子带着两个孩子,打工赚来的钱都交由妻子保管,且名下也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王法官遂联系到被执行人王某的妻子张某,其妻称王某打工赚来的钱都给孩子交了学费,暂时拿不出这么多钱。考虑到申请人年迈,生活又非常困难,急需一笔费用救治,王法官并没有放弃,决定再次找王某的妻子做思想工作,通过换位思考、发生此事后申请执行人的经济生活问题等方面对王某的妻子做思想疏导,并告知拒不履行法定义务带来的法律后果,王某的妻子听后表示希望与申请人执行人进行协商,一次性解决该案。王法官立即将信息反馈给申请执行人,并向申请执行人分析了被执行人家庭状况和经济来源,申请执行人愿与被执行人协商解决此案。
通过自愿协商,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王某妻子一次性给付申请执行人刘某28000元,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对剩余费用的追偿,并申请法院结案。结案后第二天,申请人刘某拿着一封感谢信来到法院,于是出现了文中开头的一幕。(张敏)
“我已经向法院申请执行了,法院就有责任把我的钱要回来,要不然,法院就是不作为!”经常能够听到申请人这样向执行法官发难。那么,一件案件最终无法执行,到底能 不能全怪罪于执行法官或法院呢?
为加强与医联体成员单位之间的联系和沟通,做好医疗质量控制工作,12月15日上午,社区与外联办组织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护理、感染、药剂、检验科专家对医联体成员单位——管城区人民医院例行质控指导。
12月5日上午,郑州市管城区人民法院在南四环一处工地上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第九次“拖欠农名工工资案件办理”等系列涉农维权活动进展情况。
11月27日下午,郑州市管城区人民法院“送法进校园暨预防与遏制校园欺凌、校园暴力活动”启动仪式在郑州五中举办。
11月23日上午10点,在郑州卷烟厂康复医院门诊楼前厅举办了2017年度“康复之光”康复医疗救助活动仪式。此次活动为管城区86名符合条件的贫困患者发放康复医疗救助金25.3991万元。
11月17日,由河南省政府食安办、省委宣传部、省食药监局等单位组织的“食品安全中原行”活动走进了郑州市管城区。
“感谢法官如此高效、快速地帮我们解决了问题!”11月2日上午,管城法院快审速裁庭法官康月婷仅用一上午时间就将一起继承纠纷案件成功调解结案。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可偏偏有一小撮人,明明有钱就是不还,最终酿下悲痛,失去亲人,悔不当初。近日,郑州管城区法院就执行了这样一起案件。
10月26日上午,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一天内成功腾房3套,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司法为民的内涵,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法律威严。
10月19日上午。四十余名执法干警和法官乘坐六辆警车进入法院。这是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准备强制执行22起涉民生、涉金融案件现场,也是管城法院继2017年“秋季执行风暴”专项执行行动后第四次执行活动。
近日,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了一起民间租赁纠纷疑难案件。
9月30日上午,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某办公室内,一大摞百元大钞摆满整个办公桌上,执行干警当场为申请当事人一次性发放了一百多万执行款,“没想到法院这么快就执行过来这么多,太谢谢你们了!”申请人张某激动地连连感谢。
9月29日上午8点,随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王琦一声令下,该院40余名执行干警整装齐发,兵分多路直扑15名“老赖”家中,集中围堵,强制执行,拉开了2017“秋季执行风暴”序幕。
金秋送爽,丹桂飘香。为浓厚双节氛围,郑州市管城区陇海马路街道办事处经过精心策划和紧张筹备,如期举办了“庆团圆 颂党恩”大型文艺汇演活动。
为巩固街道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全面推进创文工作创建营造氛围,郑州市管城区二里岗街道多措并举,积极做好创文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