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向法院申请执行了,法院就有责任把我的钱要回来,要不然,法院就是不作为!”经常能够听到申请人这样向执行法官发难。那么,一件案件最终无法执行,到底能 不能全怪罪于执行法官或法院呢?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告诉笔者,“生效的法律文书必须得到执行,是法院执行工作的职责所在。但“必须得到执行”并不等同于“能够完全执行”。“必须得到执行”时法律的要求,能否得到完全执行则要取决于案件及当事人的具体情况。”牛某,原本是一家企业单位的退休职工,前几年将自己的积蓄二十多万投资到一家担保公司,岂料天有不测风云该担保公司因经营不善倒闭停业,原本想通过此次投资谋取暴利的牛某,听到此消息后如晴天霹雳,遂将该投资担保公司告上法庭。 尽管牛某赢得了官司,但执行法官通过对该公司负责人的房产、车辆、银行存款等各方面反复调查后,发现该公司名下已没可供执行的财产,并且公司负责人也外出失联,最终只能程序终结,等该公司有财产可供执行时再重新启动。此后申请执行人不依不饶要求法院执行到位,甚至采取检举、举报、网上曝光等方式给法院执行人员制造压力。由于案件申请执行人无法正确区分“执行不能”和“执行难”, 一味地将执行不到财产归责于法院工作不力,甚至怀疑法院包庇纵容被执行人,由此给法院执行工作带来很大困扰。
案件当事人不应忽略民事交易行为本身所蕴含的风险,这种风险的承受主体只能是交易双方,比如,投资人应对投资方的经济实力及信用情况进行调查,而不能事后将“执行不能”的风险全部转嫁于法院,
天灾避免不了,可是人性的贪婪却可抵制,如果那些“投资人”不是贪图3分、4分甚至一毛的暴利,也不会酿成最后的苦果。(张敏)
为加强与医联体成员单位之间的联系和沟通,做好医疗质量控制工作,12月15日上午,社区与外联办组织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护理、感染、药剂、检验科专家对医联体成员单位——管城区人民医院例行质控指导。
12月5日上午,郑州市管城区人民法院在南四环一处工地上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第九次“拖欠农名工工资案件办理”等系列涉农维权活动进展情况。
11月27日下午,郑州市管城区人民法院“送法进校园暨预防与遏制校园欺凌、校园暴力活动”启动仪式在郑州五中举办。
11月23日上午10点,在郑州卷烟厂康复医院门诊楼前厅举办了2017年度“康复之光”康复医疗救助活动仪式。此次活动为管城区86名符合条件的贫困患者发放康复医疗救助金25.3991万元。
11月17日,由河南省政府食安办、省委宣传部、省食药监局等单位组织的“食品安全中原行”活动走进了郑州市管城区。
“感谢法官如此高效、快速地帮我们解决了问题!”11月2日上午,管城法院快审速裁庭法官康月婷仅用一上午时间就将一起继承纠纷案件成功调解结案。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可偏偏有一小撮人,明明有钱就是不还,最终酿下悲痛,失去亲人,悔不当初。近日,郑州管城区法院就执行了这样一起案件。
10月26日上午,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一天内成功腾房3套,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司法为民的内涵,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法律威严。
10月19日上午。四十余名执法干警和法官乘坐六辆警车进入法院。这是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准备强制执行22起涉民生、涉金融案件现场,也是管城法院继2017年“秋季执行风暴”专项执行行动后第四次执行活动。
近日,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了一起民间租赁纠纷疑难案件。
9月30日上午,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某办公室内,一大摞百元大钞摆满整个办公桌上,执行干警当场为申请当事人一次性发放了一百多万执行款,“没想到法院这么快就执行过来这么多,太谢谢你们了!”申请人张某激动地连连感谢。
9月29日上午8点,随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王琦一声令下,该院40余名执行干警整装齐发,兵分多路直扑15名“老赖”家中,集中围堵,强制执行,拉开了2017“秋季执行风暴”序幕。
金秋送爽,丹桂飘香。为浓厚双节氛围,郑州市管城区陇海马路街道办事处经过精心策划和紧张筹备,如期举办了“庆团圆 颂党恩”大型文艺汇演活动。
为巩固街道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全面推进创文工作创建营造氛围,郑州市管城区二里岗街道多措并举,积极做好创文宣传。
为丰富辖区青少年业余活动,郑州市管城区东大街街道办事处依托社区家长学校开展“多彩活动伴我行 社区快乐助成长”系列活动,让孩子们在参与活动中享受快乐、体味生活、懂得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