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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员释法明理 农民工新年拿到工钱

2018-01-04  来源:映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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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终于拿到了被拖欠的施工款

2017年12月30日,巩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员王俊武及其团队执行干警曹守盘加班成功执结了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案,元旦假期第一天,申请人陈某终于拿到了被拖欠的施工款。

2009年9月1日,申请人陈某与被执行人张某签订了一份由陈某为张某建两次住宅房屋的协议书。双方约定:陈某包工不包料,应规范施工,对张某提出的质量问题及时更正;工价每平方米115元;张某在陈某率领施工人员进入工地时付生活费1000元,一层屋面做好付5000元,二层墙垒完付50%,内外粉刷完工付90%,余款工程结束验收后一次性付清。合同生效后,陈某依约施工,张某也陆续支付了部分工程款。被告的房屋于2009年12月上旬完工,经验收陈某将房屋交付张某。张某于2010年1月10日搬进此宅居住。

2010年1月18日,经双方核算张某欠陈某施工款为22400元,张某给陈某出具了欠款22400元的条子。对该款经陈某催要,张某以房屋使用中出现漏水,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未付,陈某多次向张某催要剩余工程款未果,遂诉讼至巩义市人民法院,后法院判令张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陈某款22400元并支付利息。

案件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张某利用种种借口拖延执行,考虑到被执行人被执行数年,有丰富的反执行经验,一是不怕被拘留,二是声称没有钱,面对此种情况,执行员王俊武一是指出老赖生活的种种不便及违法的后果,以及近期对多名老赖判刑的事例来打消对方的侥幸心理,对抗执行一辈子也不可能逃脱法律的制裁。二是明确告知对方,如再对抗下去,下场将与近期被判刑的那几个老赖一样,莫等被判刑后大哭已晚。被执行人张某通过打听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不怕拘留怕判刑,不再找理由找借口,主动与申请人达成协议还款23000元。申请人收到23000元以后自愿放弃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该案顺利执结。(魏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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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释法明理,农民工,工钱 责编:王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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