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终于拿到了被拖欠的施工款
2017年12月30日,巩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员王俊武及其团队执行干警曹守盘加班成功执结了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案,元旦假期第一天,申请人陈某终于拿到了被拖欠的施工款。
2009年9月1日,申请人陈某与被执行人张某签订了一份由陈某为张某建两次住宅房屋的协议书。双方约定:陈某包工不包料,应规范施工,对张某提出的质量问题及时更正;工价每平方米115元;张某在陈某率领施工人员进入工地时付生活费1000元,一层屋面做好付5000元,二层墙垒完付50%,内外粉刷完工付90%,余款工程结束验收后一次性付清。合同生效后,陈某依约施工,张某也陆续支付了部分工程款。被告的房屋于2009年12月上旬完工,经验收陈某将房屋交付张某。张某于2010年1月10日搬进此宅居住。
2010年1月18日,经双方核算张某欠陈某施工款为22400元,张某给陈某出具了欠款22400元的条子。对该款经陈某催要,张某以房屋使用中出现漏水,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未付,陈某多次向张某催要剩余工程款未果,遂诉讼至巩义市人民法院,后法院判令张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陈某款22400元并支付利息。
案件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张某利用种种借口拖延执行,考虑到被执行人被执行数年,有丰富的反执行经验,一是不怕被拘留,二是声称没有钱,面对此种情况,执行员王俊武一是指出老赖生活的种种不便及违法的后果,以及近期对多名老赖判刑的事例来打消对方的侥幸心理,对抗执行一辈子也不可能逃脱法律的制裁。二是明确告知对方,如再对抗下去,下场将与近期被判刑的那几个老赖一样,莫等被判刑后大哭已晚。被执行人张某通过打听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不怕拘留怕判刑,不再找理由找借口,主动与申请人达成协议还款23000元。申请人收到23000元以后自愿放弃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该案顺利执结。(魏岚 )
2017年12月26日,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经过多次的调解工作,将一起离婚纠纷执行完毕,促进了社会和谐,彰显了法律的威慑力。
“法官,我真的没有买这辆车,几十万的车款我怎么还得起啊?家里面也为我这件事闹得不可开交,我该怎么办啊……”法官面前的韩女士显得十分担心和激动,突如其来的官司让她感到茫然和不知所措,原本平静的生活也被打乱了。
12月15日,在执行法官对滕某耐心劝解下,滕某这才主动缴纳了执行案款,使得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2017年11月6日下午,巩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五中队中队长刘川辉历经辛苦,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让申请执行人一再表示感谢。
近日,河南省新蔡县人民法院不远千里奔赴湖南岳阳货运码头执结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
4月26日,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顺利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使申请人拿到商品退款,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让张某在车上为其办理退款以及结案手续,此举受到在场人员的一致好评。
12月29日上午郑州市惠济区法院法官把一名老赖送到拘留所门口下车时,老赖哭着喊着要还钱,希望法官不要把他送进拘留所。
新安县法院共为91名农民工集中兑付工资款320万元,并为133名困难农民工发放司法救助金43.37万元。
12月28日下午,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举行了涉农民工工资发放仪式
2018年元旦前夕,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内,手拿被拖欠三年之久的八千余元工资的农民工赵某激动地向执行法官连声道谢。
12月28日上午,平舆县人民法院召开第九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新闻发布会。
12月26日上午,包括杨某在内的7名农民工高兴的领到了自己的血汗钱。这是今年来鲁山县人民法院铺设“绿色通道”为农民工追讨劳动报酬的一个典型案例。
12月27日上午,在唐河法院执行局指挥中心,农民工代表李某、卢某从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新宛的手中接过执行尾款19.1万元
2014年10月的一天,狄某在罗某承包的一处地面硬化施工工地干活时受伤住院,治疗期间分包商罗某为其垫付少许医疗费后就撒手不管了,其他相关责任人和建设单位也相互推脱,拒绝赔偿。经两级法院审理后于2016年12月底作出终审判决,由罗某等四被告赔偿狄某5.7万余元。由于被告一直未主动履行法律义务,狄某于2017年9月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