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 (记者 王红伟 通讯员 李明涛)10月25日早5点,获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依照惯例早起开始了本周的集中执行活动。
2014年12月5日获嘉县人民法院判决被告岳某归还原告薛某借款23981元。判决生效后岳某无视法律文书,不归还申请人薛某借款,无奈之下申请人薛某于2015年申请强制执行。经执行干警查控,岳某名下没有存款,经过前后多次排查均未发现被执行人,其早已躲到外地躲避执行。为切实保障申请人的权益,执行干警多次与被执行人岳某的父母及朋友讲法律,告知其拒不履行法院判决不但要支付迟延履行金、还会影响个人信用,情节恶劣的甚至有可能触犯刑律。
在多方努力下,被执行人岳鹏终于主动联系执行干警,表明想要了结该案,不想再背负着黑名单东躲西藏了。被执行人岳某主动交来欠款,此案就此得到圆满解决。
拖欠2550元抚养费拒不履行,多次传唤也拒不露面,执行法官依法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由于田某与韩某有经济纠纷,当田某借朋友车辆外出办事时,韩某以欠其中奖奖标款为由,将田某借来的车辆扣押抵债。
10月24日,被执行人朱某迫于失信“黑名单”的压力,主动将五万元现金及购买的一辆越野轿车交到唐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而他与南阳某包装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也得以圆满执结。
新乡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紧急集结,迅速行动,成功扣押一辆本田越野车,这次深夜行动只因申请人一个电话,只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彰显司法权威。
2013年底,被执行人栗某、赵某夫妇向申请执行人王某借款40万元,约定借款期限为十二个月,被执行人夫妇以其共同所有的位于新乡市某小区的房产作为抵押,并由新乡市卫滨公证处进行公证。因被执行人夫妇迟迟未能还款,2016年1月,申请执行人王某向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
2016年1月1日,被告孙某向原告阚某借现金13000元。因原告多次催要未还,故将被告孙某诉至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
10月11日晚上8点,在将被执行人靳某送往拘留所的路上,他才幡然醒悟,联系家人将全部执行款履行到位。
10月19日,被执行人刘某在银行取钱时发现账户被冻结后,急忙主动联系法院,履行全部还款义务。
近期,汝州法院加强与公安机关的联动配合,通过公安机关协助查控被执行人,为破解“找人难”问题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10月2日,国庆小长假第二天,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来了一位“特殊”的客人。他是被执行人潘某的丈夫,刚刚从外地赶回来,手里还拿着打工挣来的血汗钱,一共是九万三千元,他告诉执行人员,自己妻子不懂法律,并不是不履行义务,现在就替妻子将钱还上,希望法院能够从宽处理,释放自己的妻子,不再追究他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责任。
据统计,当天共执行案件12件,执结3件,和解并部分履行1件,执行到位金额10.6万元。司法拘留3人,涉拒执罪逮捕1人。
10月1日清晨,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十余名干警冒雨出发,按照国庆假期前制定的行动计划,如期开展 “国庆执行风暴”。
该院执行局在部署执行方案时,针对丁某人在外地避而不见,找不到被执行人又无可执行财产的情况,特意制定执行方案,力争通过其家人这一渠道和丁某取得联系,破解这一执行难题。
9月26日,因买房贷款受阻,上了失信黑名单的被执行人王某主动找到荥阳市人民法院,履行了还款义务。“真没想到法院的失信黑名单制度惩戒力度如此之大,我以后再也不会干这种糊涂事了,我还要告诉身边的朋友,法律威严,诚信无价”。被执行人王某感慨的说。
“大热的天,法官们来拘留所里好几趟,给俺们讲法讲理,那真是为俺们着想,要是再不履行法律义务,俺们自己心里都过不去。”近日,被执行人单某和李某在嵩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当庭支付赔偿款7.5万元给申请执行人王某,双方握手言和,一起案件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