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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子之争不好解 登封市人民法院以情说理两欢喜

2020-04-15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记者 刘少利 通讯员 张宁

“解怨释结,更莫相憎;一别两宽,各生欢喜。”离异夫妇相处的最好状态莫过于此了,然而牵扯到孩子就另当别论了。日前,登封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妥善执结一起抚养权纠纷案件,因疫情影响暂时由男方抚养,疫情好转期间,双方在做好防护的同时,在法院进行抚养权的交接。

赵某和景某因感情破裂,诉至登封市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经审理调解双方离婚,两岁的孩子由母亲赵某抚养。执行前景某将孩子接走,使孩子实际脱离赵某实际监护,因此赵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景某将孩子予以归还,实现其抚养权。

承办法官在执行本案时发现诸多难点。被执行人景某在诉前将孩子带走,在调解书生效后人仍拒绝将孩子归还赵某。法官经传唤后景某才说出实情。景某表示,孩子不能交给赵某抚养,赵某在武校打工,还在租房住,不能给孩子好的成长环境,而自己的经济条件比她好,在登封还有房子,不会让孩子吃苦。法官释明法理,详述利害关系,从法、情、理多层面给景某做工作,告诉景某:“你换位思考一下,孩子是赵某十月怀胎生的,她不会让孩子吃苦,孩子才两岁,正是需要母亲的关怀与关爱的时候,不能离开母亲;你俩虽然离婚了,但是你和孩子的血缘亲情不会断,孩子跟着母亲,你也可以行使探视权。”认真思考过后,景某终于表示可以将孩子归还给赵某,但希望在家里再过一个春节,让孩子陪陪老人。谁知春节疫情爆发,滞留家中无法出门,赵某和孩子历经三个月未能相见。景某在疫情好转期间,主动联系承办法官,在3月31日到法院将孩子交还给赵某。念子心切的赵某紧紧抱住了孩子。案件得以顺利终结。

众所周知,涉及到“孩子”的执行案件都比较困难。一旦处理不好,就会引发更大的矛盾。毕竟孩子是在父母的期盼中到来的,虽然父母之间的感情破裂了,但对孩子的爱永远不会改变。执行法官从法、情、理多层面入手,在提升执行质效的同时又能兼顾双方当事人,体现了执行中人文关怀与司法威严的统一。


文章关键词:抚养权纠纷,以情说理,执行 责编:杨文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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