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王文凯 通讯员 闫立行)为加强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充分发挥价格杠杆的调控作用,合理配置泊车资源,保护机动车停放人和机动车停车场经营者的合法利益,荥阳市城市管理局结合该市城区实际,暂定于2020年4月1日起对荥阳市城区道路停车泊位实行收费管理。
据介绍,由于目前荥阳市停车泊位正逐步施划,部分道路尚未施划完毕,现采取分批次启动收费管理的模式,第一批收费管理的路内停车泊位为:京城大街(133个停车泊位)、福民路(海龙商业街69个停车泊位)、步行街(65个停车泊位)。
收费方式采取白天实行计时收费与计次收费相结合的方式,停车超过20分钟、不足一小时的按一小时计算;夜间按次不计时;跨高峰期停车超过20分钟,按高峰时段收费标准收取。
具体收费标准为:白天(7:30至19:30):收费第一小时3元,以后每小时收取1元,其中高峰期内每小时收取2元(高峰时段为上午7:30-8:30,下午17:00-19:00);夜间(19:30至次日上午7:30):免费停放。
执行任务的军警车、救灾抢险车、救护车、环卫车、邮政车等特种车辆免费停放;残疾人驾驶残疾人专用机动车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免收停车费的车辆实施免费停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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