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乔雯 通讯员 王发明 胡宁国)为保障全县疫情防控阻击战工作秩序与效果,中牟县公安局根据县域实际情况,专门印发《依法严厉打击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期间违法犯罪告知书》,并成立打击工作专班,对拒不配合、故意逃避、恶意阻挠、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依法履行防疫职务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予以从快从重打击。
1月26日,侯某某在中牟县姚家乡杨庄村北路口疫情防控点驾驶电动自行车故意撞击乡村疫情防控人员车辆,被依法行政拘留5日。
1月28日,宋某某在中牟县雁鸣湖镇东村社区驾车冲撞疫情防控警戒锥并对村干部进行辱骂,被依法行政拘留5日。
1月27日,刘某、刘某某自分别从上海、信阳返程,拒不执行居家隔离措施并挑衅广惠街办事处工作人员和村干部,1月29日,被分别依法行政拘留10日。
1月30日,马某某因琐事与社区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发生冲突,被依法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200元。
下一步,中牟县公安局将坚持实时收集阻碍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依法履行防疫职务的违法犯罪行为,坚持做到案件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打击,坚持为全县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安全的执法保障和稳定的治安环境。
(中牟政务新闻热线:,17603853366 投稿邮箱:8466338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