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谷艳伟 实习生 陈波 通讯员 王珊珊 位锦锦)一名刚出生不久的女婴被遗弃在村民家门口,在严寒的冬日,幸被好心群众发现报警,新密市公安局来集派出所民警及时救助。
1月12日19时许,来集派出所接来集镇李堂村水磨洞组的翟女士报警:在家门口发现一名婴儿,一直啼哭,像是被遗弃了。接警后,值班领导李官斗立即带领民辅警迅速赶往现场。到现场后,只见婴儿裹在用布条绑着的棉被里,头上满是血,肚子上还留有脐带。经查看,除了包裹的棉被外没有其它物品,也没有证明孩子的任何信息。此时室外温度低至0度,婴儿被冻得发紫,李官斗立即安排辅警陈潞灏等人将婴儿抱上警车送往医院,其它同志对遗弃地点周围的住户、过往群众进行调查走访,查找婴儿亲人。
经医院检查,女婴的生命体征和各项指标比较平稳。由于没有找到婴儿任何相关信息,万般无奈之下,民警只好联系新密市救助站的工作人员,将妥善照顾婴儿。
弃婴的行为是否触犯法律呢?
根据我国刑法第261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也就是说,父母故意丢弃婴儿,情节恶劣的,比如由于遗弃而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或者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的,最高可获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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