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王韶卿 通讯员 魏熙)“虽然我不想搬,但是我知道我没有其他选择。”被执行人尹某这样说。11月21日上午8时许,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法院执行员王桦楠、王晓东等8名执行干警来到中原区建设路某小区进行腾房。
2017年12月,罗某以做生意为名向朋友张女士借款80万元,并签订了不动产抵押借款合同,将岳母尹某名下一套位于中原区建设路某小区的房产抵押给张女士,并约定借款期限、利息等事项,罗某、其妻子王某某及岳母尹某均在借款合同上签字确认。借款期满之后,张女士多次催要,三人均未还款。2018年9月张女士将三人起诉至法院,诉讼中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于2019年3月3日前三人将本金及利息共计90万元偿还给张女士。到了还款日期,罗某却称自己生意失败,一拖再拖。张女士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员王桦楠多次联系被执行人罗某,罗某却避而不见,为了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法院依法对涉案抵押房产进行了查封。随后,执行员王桦楠调查发现罗某借款并非为了做生意,而是交给传销团伙做了代理费,在传销团伙被公安机关依法查处之后,罗某就和妻子王某某离了婚,然后不知所踪。了解到这一情况后,王桦楠多次与罗某的前妻王某某联系,希望其能尽快履行还款义务,但王某某表示自己已经离婚,罗某的欠款跟自己没有关系。“调解协议是你们三个与债权人签订的,这跟离婚与否没有关系,如果你拒不履行义务将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王桦楠再次给王某某讲清楚法律义务。
为了找到突破口,王桦楠决定从案件的另一被执行人——涉案抵押房屋的所有人尹某入手。起初,被执行人尹某对执行员的到来非常抗拒,“我们也是受害者,他欠了一屁股债一走了之,我闺女都离婚了还得替他还钱,这也太欺负人了!”面对尹某的哭诉,王桦楠一边耐心做思想工作,一边向她解释相关法律法规。
经过沟通,在知道了尹某的顾虑之后,王桦楠解释道,强制腾房前会给被执行人提前找到住处。考虑到尹某的实际情况,王桦楠联系了申请执行人张女士,并说明了尹某现在的难处,张女士表示愿意配合法院就近给尹某寻找住处。
在找好房子后,11月21日,执行局开始实施强制腾房。腾房过程中,前期拒不配合执行的被执行人王某某再次露面,看到来往的搬家人员,王某某情绪激动,启图上前阻挠。执行员王桦楠及时制止,并将王某某带离执行现场,在执行员的严肃批评教育下,王某某终于表示愿意配合工作并对自己刚才不理智的行为表示道歉。
经过8个多小时的清点、搬运,被执行人尹某房屋内的物品全部腾空,本次执行工作圆满结束。
“通过这个案件的办理,要提醒广大群众,投资要看准方向,借款要量力而行,否则就可能人财两空,鸡飞蛋打,不但钱赚不上,还得赔上老本,连累家人。”执行员王桦楠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