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王韶卿 通讯员 鲁维佳 魏巍)“感谢法官,为了我的事,让你们跑了好多趟,真是太谢谢你们了!11月14日上午,拿到剩余的3万余元执行款后,申请执行人钱某向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连声道谢。
钱某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当事人。2018年1月,好友齐某以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为由向钱某借款5万元,双方约定,借期6个月,月息2分。借款到期后,经多次追讨,齐某一直未还款。钱某无奈之下将齐某起诉到了惠济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在法官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齐某于2019年6月1日前偿还钱某借款本金5万元,如齐某逾期未足额还款,则钱某可向人民法院申请一次性强制执行未归还本金,并按照月息2分计算利息。
由于调解书生效后,齐某并未履行,钱某便向惠济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在案件执行过程中,齐某陆续支付了2万元执行款,余款3万元却迟迟未付。由于本案双方当事人没有较大恩怨,欠款数额不高,执行法官决定耐心做齐某的思想工作,敦促其主动履行。于是,执行法官多次通过电话向齐某释法明理,向其详细阐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义务的严重后果。最终,齐某被法官的耐心劝导所打动,当场偿还了余款3万余元,为这起案件画上了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