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圆满执结一起因犯盗窃罪被判处罚金引发的强制执行案件,在执行法官多次上门释法明理及耐心劝导后,被执行人孙某终于履行了全部4000元执行款。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4年12月21日晚7点左右,孙某到其女朋友冉某所租住的两居室内玩耍,后孙某趁冉某熟睡之际,从其挎包内将现金1600元和白色的一部手机悄悄拿走。随后,孙某快速离开了冉某的住所并将手机藏匿。孙某因此次盗窃行为,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判决生效后,孙某一直未履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干警向孙某送达了协助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并多次连同当地村干部一起多次上门释法析理,敦促孙某主动履行。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孙某的态度终于发生了转变,表示不愿意再错上加错当“老赖”,随后主动向法院交纳了4000元罚金,案件最终得以圆满执结。(鲁维佳 张晓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