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谷艳伟 实习生 陈波 通讯员 于秀勤)为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安全用药意识,强化“两法”宣传力度, 11月1日上午,巩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2019年宣贯《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暨“安全用药月”启动仪式,全市药品经营单位负责人20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首先由巩义市市场监管局药化监管科耿江华为与会人员讲解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就《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修订的历史背景、意义进行了简明扼要的讲解,详细阐释了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科学内涵、核心要义和具体考量,与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进行比较,就其中药品监管理念、监管条款和制度创新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解析。通过培训,旨在进一步加强全市药品管理,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促进全市药品经营企业健康有序发展。
随后,由巩义市市场监管局药化监管科吴蔚平讲述销售假药案例,开展药品安全警示教育,并向大家通报了郑州市场监管局“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强调了《药品许可证》到期换证的注意事项。
会议强调“新法立足当下,兼顾长远”,要求全市药品经营单位要做到:一是强化学习。新法则突出“严”字,体现了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四个最严精神”。要强化店内人员学习培训,深入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立法宗旨、精神实质和重要内容,增强从业人员素质和能力。二是建立自查自纠制度。各经营单位要经常性开展自查自纠,做到严格自律,确保药品质量安全,强化药品质量安全风险管控,落实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三是加强和规范管理。建立健全企业文化、制度,提高管理水平,认清全市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工作形势,重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保障全市群众用药安全。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简称《药品管理法》)将于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
此次会议标志着巩义市2019年“安全用药月”正式启动,巩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还将组织开展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等系列活动,加强对“两法”的宣传贯彻,解决药品从业人员迫切了解新法的需求,增强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促使其守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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