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严某在给人盖房时受伤致残,工程分包方却不认账,2019年10月30日,在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帮助下,严某拿到了被拖欠了近一年的赔偿款。
2017年4月,严某跟随包工头万某到惠济区某村的一处建筑工地上施工。4月10日上午晚,严某在工地中下楼时,不慎从未安装扶手的楼梯上跌落受伤,当即被紧急送往医院进行救治。后经司法鉴定,严某袁颈部损伤后构成二级伤残,需大部分护理依赖。在医院内,包工头万某和房主刘某垫付了大部分费用。
四个月后,严某出院了,可自己之前身强力壮,回家休养后却需要人精心护理,不仅如此,曾经是家中顶梁柱的他可能一段时间内都无法外出打工了,这让严某有些无法接受。为讨要后续诊疗费等赔偿,严某将房主刘某、工程分包方阚某、包工头万某诉至法院。在案件审理期间,严某和房主刘某及包工头万某在法官的主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刘某和万某共同赔偿严某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共计31万元,于2018年12月31日前付清。而分包方阚某却对相关调解不予配合。惠济法院遂依法作出民事判决,判令阚某赔偿严某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15 163.62元。
由于判决生效后阚某并未履行,严某向惠济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阚某送达了财产报告令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并多次敦促其尽快履行,但阚某总以所承包的工程款没到账、手头没钱等为由百般推脱。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发现,阚某名下一账户内有近20万元的存款,当即对该账户进行了扣划,该案得以圆满执结。(鲁维佳 张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