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巩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来了一位案件当事人王某,他来到执行局见到执行员时一再强调说:“不该我还款吧,我又没欠钱,没搞错吧!”
原来,此前王某接到了执行员的电话通知其来执行局办理还款一事,若不还款将被上失信人黑名单。该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借款人宋某在借款后就消失了踪影,王某作为借款担保人自我感觉很无辜,于是有了开头的一幕。
王某称自己作为担保人,没有借款的行为,那么找不到借款人就向他要钱,竟然还要上失信黑名单,他认为他只负责催促借款人还款就行了,不该还钱。听了王某的话,执行员拿出了此案件的法院判决书给王某普法,执行员告知王某判决规定宋某需要偿还案件申请人杨某45000余元,王某作为担保人对该借款本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也就是说王某与宋某在法律上对该起案件承担同等责任,在找不到宋某的情况下,案件申请人杨某申请强制执行王某属于合法行为。
王某听了执行员的话无奈地说:“如果一直找不到宋某我可怎么办啊?这钱难道我就替他还了?”执行员告诉王某,当找到宋某时,王某可以向执行局申请追偿宋某该笔欠款,宋某还款后,可将该款返还王某。通过执行员普法,王某明白了法律关于担保人的相关法律条文,考虑到其中利害关系,于是王某将欠款一次性还清。
其实王某没注意到墙壁上有个锦旗,就是一个担保人在偿还了欠款后,申请执行被担保人,被担保人躲藏了一年多后,有一天早上还没睡醒,就被执行员堵在家中,不得不还钱,最终担保人特意送来了锦旗一面,感谢执法如山。(张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