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朱某履行义务
“法官,我这就还钱,你们千万别拍卖我的房子啊。”9月19日,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执结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欠债不还两年多、屡次食言的被执行人朱某得知自家的房子即将被拍卖时才慌了神,主动联系法官,履行了全部10万余元执行款。
朱某常年在外承包工程。2017年6月至2017年10月期间,朱某在张某处陆续购买了共计191358元的建筑材料,后朱某支付了货款10万元,余款91358元却一直拖着未付。后经张某多次催要,朱某仍以工程款未到账、财务不再等为由百般推脱。张某无奈之下将朱某起诉到了惠济法院。
法院经审理作出民事判决,判令朱某偿还张某货款91358元,并支付相应期间内的利息。
因判决生效后朱某并未履行,张某向惠济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向朱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起初朱某表示愿意分期偿还借款,并同张某达成了和解协议,但其并未守信、屡次食言,更开始以承包工程为由在外四处躲藏。后经执行法官多方调查,发现朱某有一套三居室,遂对该处房产进行了查封,将朱某列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等惩戒措施,并启动了对被执行人朱某名下房屋的评估拍卖程序。
看到自家房子被挂在网上准备拍卖后,朱某这下坐不住了,认识到了据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义务的严重性的他,主动联系法官要求还钱。在执行法官的努力下,朱某一次性将全部执行款付清,法官也及时撤回了司法拍卖,案件得以圆满执结。(鲁维佳 张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