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谷艳伟 实习生 陈波 通讯员 赵京亚 魏锦池 贾明娅)9月13日是农历八月十五中秋节,在团聚的日子里,聚餐时难免要喝酒助兴,新密市大隗镇河屯村村民刘某却因酒后寻衅滋事被送进了拘留所。
当天晚上11时许,新密市公安局大隗派出所值班室接到辖区群众报警称:大隗镇河屯村村民刘某醉酒后与同村的孙某在某小区门口发生矛盾并欲殴打孙某。民警杨利凯立即带领值班人员赶往现场进行处置。经调查得知,原来杨利凯两年前就调解过刘某因交物业费与孙某产生的矛盾纠纷,当时还签了调解协议书。当晚醉酒的刘某在回家路上偶遇孙某时,又想起两年前的纠纷,便主动上前挑起事端。杨利凯劝解双方不要在节日期间发生不愉快,有问题等刘某酒醒后再说。为进一步化解双方矛盾,杨利凯与两人约好第二天上午在大隗镇河屯村警务室进行调解。
不料,第二天上午,双方均未到场,却接到群众报警:村部会议礼堂的玻璃门被砸碎了。杨利凯对此事进行调查走访和视频取证,最终确定是刘某将村部大门砸坏。
原来,八月十五晚上,刘某闹事回家后,心中气愤不已,便到村委将村部大门当成发泄对象进行破坏。9月14日,刘某因寻衅滋事被警方行政拘留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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