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刘少利 通讯员 苏春霞 郭淑娜)7月30日,李某将一面写有“公正调解 为民解忧”的锦旗送到了登封市徐庄镇郑庄村调委会及人民调解员手中。
这事儿还得从一起交通事故纠纷说起。2019年6月11日7时许,李某驾驶浙DD1166重型普通货车,沿登封市大冶镇新村废品站由东向西倒车进入登封市大冶镇华润路时,与梁某驾驶的无牌号两轮摩托车相撞,致梁某受伤,事故发生后,梁某在登封市十六医院接受治疗近一个月。经登封市交警大队事故认定,李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梁某不承担事故的责任。尽管如此,但一直以来事故双方却就赔偿问题无法达成共识。
无奈之下,李某到徐庄镇郑庄村调委会申请调解。2019年7月 8 日,郑庄村调委会受理此案,为进一步了解案情,调解员找到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梁某的态度坚定,提出要求甚高,不太符合实际。李某表示只要符合实际就接受,毕竟责任全在自己。调解员在了解双当事人的态度后,巧妙地运用了“枫桥经验”中的人民调解的心理效应之“三明治效应”, 从情、理、法上给双方解释,从政策规定上给双方阐明,经过多日耐心细致的调解,最终达成赔偿协议:李某赔偿梁某住院期间的一切费用及出院后的所有费用和两轮摩托车的维修费用共计7300元整。
至此,该起交通事故纠纷在登封市徐庄镇郑庄村调委会的努力下得到圆满解决。李某看到了调解员们在调解该起事故中所做的努力,内心充满了感激之情。事后主动送上了一面锦旗表示感谢。于是,便有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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