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王振西 实习生 文新武)7月25日,记者从郑州高新区管委会获悉,为切实做好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高新区已决定依法对大气污染等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实施顶格处罚、按日处罚。
据悉,高新区今后对施工工地未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装卸物料未采取密闭或喷淋等方式控制扬尘排放的严重违法行为,将依法顶格处罚10万元;对于一般违法行为,将依法顶格处罚3万元。当事人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将依法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据悉,对大气污染等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顶格处罚早有依据。生态环境部2019年5月22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适用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环执法[2019]42号)和《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适用规则和河南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通知》(豫环文[2017]305号)均规定了环境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或危害严重的,可以从重处罚。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7年印发的《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通知》(豫建法[2017]16号)对大气污染等相关违法违规行为顶格处罚裁量标准还作了具体规定。高新区将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实施顶格处罚。
此外,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对当事人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将依法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