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法官(右一)帮助清点执行款
执行法官分发案件款
“没想到法官这么快就帮我们把钱要回来了,真是太谢谢你们了!”2019年7月3日上午,刘某等4名木工师傅在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领到了他们被拖欠了一年多的共计4万余元工资,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赵某是郑州的一名包工头。2017年底,他带着工人给某建筑公司承建的一个居民小区打零工。经常跟他干活儿的刘某等人被邀请做木工。工程完工后,赵某却以工地还没有结清工程款为由只支付了一小部分工资。经多次讨要,赵某分别给刘某等人写下了金额不等的四张欠条,却迟迟不付钱。无奈之下,刘某等四人将赵某起诉到了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约定赵某在今年4月30日前先支付一半工资,余款在6月1日前付清。
调解书中约定的最后还款期过了十来天,赵某却依然分文未付,刘某等人便向惠济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7月2日,执行法官在郑州一处建筑工地找到了包工头赵某,向其讲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将面临罚款、拘留、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严重后果。赵某则表示,其并非不愿意还款,而是目前还未拿到工程款,资金紧张、手头没钱。得知赵某这一想法后,执行法官便从法理、情理等多方面入手,对其进行耐心劝说。经过执行法官的教育劝导,赵某的态度发生了转变,表示愿意先向亲友筹钱支付执行款。7月3人上午,赵某主动将4起案件的共计4万余元执行款送至惠济法院,执行法官随即通知申请执行人刘某等来法院领取。这才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鲁维佳 刘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