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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上街区法院送法进企业共筑诚信 防范“执行不能”

2019-07-03  来源:映象网

为进一步增强企业依法管理、诚信经营的理念,提高企业职工的法律素质,加强企业及其员工预防“执行不能”的风险意识,推进法治社会、诚信社会的建设,7月1日,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政治部、执行局干警一行五人前往该院申请执行人弘嘉国际酒店开展“理性认识执行不能 依法从业 诚信经营 共预商业风险”主题法制宣讲课。

宣讲现场

课堂上,执行干警首先围绕“执行不能”的概念、形成原因、遭遇“执行不能”的案件如何处理、如何防范“执行不能”等四个方面为在场人员进行了详细讲解,并结合该院真实案例,引导在场员工进一步理解“执行不能”,为上街法院的执行工作赢取更多的社会认同和信任。随后,执行干警为大家解读《民法通则》、《合同法》当中关于依法从业、诚信经营的相关法律规定,并和企业员工现场互动。

职工认真阅读材料

   “法官,你好!我们在经营过程中,会遇到有客人摔伤的情况,无论是不是我们的过错,他们都会要求我们赔偿。请问关于这方面法律是怎么规定的。”该酒店一位员工现场咨询。

   “客人摔倒和酒店安全设施不当,设施存在隐患,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有关,那么酒店就必须承担责任。例如:因地板不防滑导致客人摔倒、酒店没有设置安全警示牌导致客人受伤、不法人员进入酒店将顾客摔倒等情况。如果酒店已经尽到一定的安全保障义务,比如已经尽到危险告知、安全保障措施、发生事故后积极救助和报警等,那么酒店就不须承担赔偿责任。其次我们还要看入驻酒店的是否是特殊人群。比如未成年人同父母入驻酒店,因酒店安全隐患导致摔伤,那么根据《民法通则》,监护人应该对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以及其他一切合法权益依法进行监督和保护这一条,未成年人家长也要承担部分责任。”执行干警解答说。在接受酒店员工咨询的同时,政治部的干警将该院官方微信二维码分享给在场员工,希望他们多多支持法院工作。

宣讲结束后,该酒店负责人表示法院近距离走进企业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既提高了公司员工的法律意识,又提高了公司依法决策、诚信经营、防范“执行不能”的风险意识,希望法院以后能组织更多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涉企业普法活动。(张金虎)

文章关键词:企业,普法 责编:杨文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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