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法官(左一)到申请执行人家中了解情况
“感谢法官,这钱我们盼了这么多年,终于拿到手了,真是太谢谢你们了。”2019年6月12日,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内,刚领到近10万元执行款的申请执行人高某等人激动地向执行法官连声道谢。
2008年4月16日下午2点左右,李某驾驶大货车由东向西行驶至一路口时,与刘某文驾驶的大货车相撞,此次事故导致刘某文死亡,两辆大货车受损。随后为讨要赔偿,刘某文的父亲刘某荣、母亲高某及妻子张某及两个子女等五人将刘某文生前受雇的某建筑公司起诉到了法院。法院经审理查明,事故发生时,刘某文正受某建筑公司指派送货,属于履行职务期间。2010年1月,法院做出民事判决,判令某建筑公司赔偿刘某荣、高某等五人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共计6万8千余元,并支付相应期间的利息。
由于判决书生效后,某建筑公司并未及时履行,刘某荣等五人便向惠济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法官经调查得知,某建筑公司已由于经营不善导致严重亏损,其办公场地为租用的,账户内也没有可供执行的余额。且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秦某也不知所踪、无法联系,案件的执行一时陷入僵局。
但八年来,执行法官对某建筑公司可供执行财产及其法定代表人秦某本人的查找却一直没有停止。6月10日晚,依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执行法官顺藤摸瓜,在一家酒店内找到了秦某。将秦某带回法院后,执行法官开始对其做思想工作,告知刘某荣早年已因病致残、丧失了劳动能力,一家人因此次事故陷入贫困,并向秦某详细阐明了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可能会面临的法律后果。起初秦某还以债务缠身、没钱还债为由推脱,但在执行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不断劝说下,第二天凌晨,秦某终于松口,向刘某荣一家表达了歉意,并表示愿意筹钱还债。6月12日上午,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秦某将全部9万8千余元的执行款筹集完毕并当场交给了高某及张某。至此,这起长达八年的涉民生“骨头案”得以顺利执结,有效保障了受害方的合法权益。(鲁维佳 魏巍)
11月19日,新郑市薛店镇被执行人郜某和其妻子一起到河南新郑法院执行局找到承办执行法官赵鹏归还10万元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