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远了就不去给你送锦旗了,但是这个红包你一定要领了。”这是6月7日晚上9点申请执行人崔某在微信上对河南新郑法院执行干警徐顺峰说的话。崔某、姜某、周某要了两年也没要回来的劳务款,在徐顺峰的努力下,两个月就要回来了。
家住新乡的崔某、姜某、周某2018年在新郑龙湖跟着周某某打工,但是周某某却以工程款未结为由一直拖欠三人工资,三人多次讨要无果后诉至法院,新郑法院判决周某某支付三人工资共计15150元。周某某一直未履行生效判决,三人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徐顺峰多次给周某某打电话都无人接听,在第四天打电话接通后,周某某谎称在山东威海打工,没有能力履行判决。徐顺峰看穿了周某某的心思,一个星期六的上午,徐顺峰在办公室利用微信给周某某发送了一个山东威海的位置,告知周某某他跟同事已经到达山东威海,并在当地派出所的协助下去找他,通过公安定位发现其并不在山东省内,如果依旧不履行判决,将对其继续进行定位并追捕拘留。周某某感受到了压力,请求不要再追查他的具体位置,会尽快履行判决。为了继续加压,徐顺峰再次告知周某某,如果依旧不履行判决,法院将前往其老家开封市尉氏县朱曲镇的周寨村,在其家门口和村中张贴失信警示公告,周某某作为“包工头”,在村里的知名度很高,他担心自己名声受损,第二天就让其亲戚到法院履行判决,一次性将三申请人的欠款全部清偿完毕。
考虑到崔某、姜某、周某正在新乡家里忙着收小麦,来新郑一趟既耗时又费钱,徐顺峰在收到案款后通过微信将执行款、结案通知书发送给了三人,并通过视频、拍照等方式留存结案凭证。三人收到案款后纷纷为徐顺峰的机智和对他们的体恤点赞,并发来感谢红包,但是都被徐顺峰拒绝了。(吕锦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