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签个字,没多大事儿。 ”生活中很多人听到这句话后,经常是碍于情面就懵懂做了担保,殊不知,后面会有好多麻烦事儿在等着,5月30日,巩义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李自卫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担保人赵某龙、赵某杰在代为履行还款义务后,一致表示“以后再也不能随便替人担保了!”
2017年11月,张某先后向王某借款40000元,并于11月13日向王某出具了借据,赵某龙、赵某杰、赵某飞作为保证人在借据上签了名字,约定三人的保证方式均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直至借款人本息还清时为止。后张某未按约定还款引起诉讼,巩义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后判令张某偿还王某借款40000元及利息。赵某龙、赵某杰、赵某飞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张某迟迟不予履行还款义务,王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员在联系张某未果的情况下,联系了三名担保人,5月28日上午,赵某龙、赵某杰来到了执行局,准备召集张某、赵某飞一同协商还款事宜,然而,经过一番忙活,张某表示自己没有钱、赵某飞转给申请人3000元后,两人就再也联系不上,执行室内,尽管执行干警一再释法明理,赵某龙、赵某杰依旧不按要求报告财产且不愿履行还款义务,执行员遂对二人采取了拘留措施,赵某龙、赵某杰本想着被拘留后,张某会念及“兄弟情”迅速偿还借款,将自己“解救”出来,然而等了两天后两人才意识到,张某非但不会来救自己,自己还很有可能因为这笔欠款被列入失信黑名单,两人反复权衡后,表示愿意履行还款义务,5月30日下午,两人的家属将凑齐的案款全部交至申请人手中,至此案件得以圆满执结。(谷亚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