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再声称没钱,结果发现其实是有钱赖账不愿偿还,面对严重的法律后果,被执行人慌忙履行了债务。被执行人刘某雇佣申请人王某作为司机从事长途罐车运输工作,2018年4月王某受刘某指派由巩义送货至外地,结果在卸货过程中,从车上摔下来受伤,后因医疗费问题引起诉讼,经巩义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后判令刘某赔偿王某60000余元,判决生效后,刘某置生效判决于不顾,王某申请强制执行。
5月13日早上6点,掌握了被执行人在家中出现的消息后,执行员李自卫迅速出击,哪知,还未到达,刘某就已离开,考虑到刘某此时很有可能去公司上班,执行干警又火速赶往刘某公司,结果又扑了个空,电话联系刘某,其谎称自己在外地后匆忙挂断,再拨打便一直无人接听,就在大家一筹莫展准备离开时,执行干警接到举报,在芝田镇一工厂内见到了刘某的车辆,执行干警随即赶往相关地点,功夫不负有心人,连续的查找后,终于“逮到”了刘某,并连人带车一并带回了执行局,调解室内,刘某反复强调自己没钱,任凭执行干警一再释法明理,均不为所动,经查询刘某名下仅大型货车就有三辆,且其账户上每个月交易近十万,属于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尽管执行干警将已掌握的证据摆在其面前,但刘某仍旧丝毫没有要还款的意思,执行干警遂依法对其采取了拘留措施,并对其车辆进行了扣押,并准备追究其涉嫌拒执犯罪的行为,同日下午,刘某被拘留不到半日,其家人就慌忙赶来将全部案款送到了执行局,至此案件得以执结。
法律不容亵渎,司法权威不容挑战,而拘留仅仅是一种手段而非目的,执行生效裁判是公民应尽的法律义务,否则必将受到严惩。在此奉劝抱有侥幸心理的被执行人们,千万不要做“以身试法”的“老赖”。(谷亚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