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刘少利)自古就有“欠债还钱”的道理,而家住登封的郭某钦不但欠钱不还,而且还经历法院一审、二审后,把借钱时抵押给借款人的车以远远低于市场的价格过户给了妻妹,导致生效判决无法执行。最终,小小的民事案件“升级”为刑事案件,而被告人郭某钦也受到法律的制裁。
4月29日上午,由登封市人民法院院长郭晓堃担任审判长在该院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罪案件,登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文胜出庭支持公诉。庭审现场共邀请登封市大代表、政协委员、乡(镇)代表、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及省、市新闻媒体出席庭审。
登封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郭晓堃(中)宣读审判书
记者在庭审现场了解到,该案被告人郭某钦向原告郭某某借款72500元整,并签有借条。先后经过登封市人民法院及郑州中院两级法院审理均判决郭某钦偿还原告郭某某借款人民币72500元。判决生效后,被告人郭某钦将自己所有的已抵押给郭某某的白色起亚轿车以5000元价格低价转让给李某并办理了过户,导致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生效判决无法执行。
拒执罪庭审现场
随后,登封市人民法院以拒执罪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进行侦查。刑事审判过程中,被告人郭某钦向该院履行了生效判决确定的全部义务,且与郭某某达成协议,取得了郭某某的谅解,该执行案件顺利结案。经当庭审理,该院以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被告人郭某钦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
庭审结束后,登封市人民法院组织召开“登封法院构建模块管理、节点管控、流水线执行工作新机制,执行百日竞赛成效显著”主题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由该院新闻发言人李媛媛主持,登封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郭晓堃出席发布会并通报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据了解,2019年以来,登封市人民法院在登封市委、市政府领导及登封市委政法委积极协调和上级法院精心指导下,该院创新推行并充分发挥“模块管理、节点管控、流水线执行”机制,依托执行指挥中心,紧扣执行流程管理系统,将执行案件从立案到结案分11个模块管理,节点管控,环环相扣,相互制约,建立长效机制,防范廉政风险,遏制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和乱执行,最终实现执行工作的良性循环。
新闻发布会现场
据了解,截至4月29日当天,该院共收案2528件(旧存744件、新收1784件),结案1474件,结案率58.31%;去年同期,收案2322件(旧存1376件、新收946件),结案379件,结案率16.32%。两者相比,新收是去年同期的近2倍,结案和结案率是去年同期的近4倍,发放执行案款1.5亿元(去年全年发放执行案款2.03亿元)。
同时,记者在该院还了解到,自2019年3月26日“执行办案百日竞赛”活动开展以来,共结案525件,清理积案117件,移送拒执12件,发放执行案款35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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