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执行监督,规范执行行为,4月27日上午,河南新郑法院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与执行干警一同深入执行现场,参与见证执行行动。
郑州某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河南某建材有限公司物权保护一案,河南某建材有限公司应在判决生效后拆除其在原告郑州某有限公司所属土地上的厂房及其它地上附属物,今年来,被执行人经多次督促仍未完全拆除厂房附属物等;对此,新郑法院高度重视,组织干警50余人,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执行,此次活动出动警务车辆8台,挖掘机2台,钩机2部,在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郭磊的带领下,赶赴涉案土地的执行现场,对涉案地面的建筑物进行了强制拆除,切实保护了胜诉者的合法权益。
郭磊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介绍了此次集中活动的案件情况,通过全程参与此次执行行动,在切身体会执行工作的“难”之后,代表、委员们深刻感受到该院在执行上的工作力度,纷纷表示对新郑法院执行工作感到满意。
新郑法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见证执行行动,是强化执行监督、规范执行行为的重要举措,也是司法公开的有效形式。新郑法院开展的“执行办案百日竞赛行动”,大力开展执行见证活动,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到执行一线见证执行工作,邀请新闻媒体跟踪执行,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执行工作公开透明,争取社会各界对执行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经过近8个小时的奋战,到下午5点多钟,此次集中拆迁活动接近尾声,该有限公司所属土地上附属物基本拆除完毕。(左世友 王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