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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市龙湖镇社区服刑人员“变身”文明志愿者

2019-04-18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讯(记者 邵战东 通讯员 王艳玲)4月15日,新郑市司法局龙湖司法所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在新郑市龙湖镇双湖大道与107国道红绿灯四个路口和双湖大道与郑新路四个路口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

在两个活动点,8名社区服刑人员头戴小红帽,身穿志愿服务红马甲,手拿小红旗在路口,在交警的指导下,对非机动车、行人不按交通信号灯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每当看到有越过停车线、闯红灯的行人,志愿者都会举起小红旗示意,提醒他们遵守交规,安全第一。在他们的耐心劝导下,越过停车线的市民都自觉将车退回到停车线以内,行人都等绿灯亮后再过马路,现场交通秩序井然。

据新郑市司法局龙湖司法所负责人介绍,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定:有劳动能力的社区服刑人员应当参加社区服务,修复社会关系,培养社会责任感、集体观念和纪律意识。今后,只要客观条件适合,在每周一至周五早上7:30-8:30高峰交通出行时段,龙湖司法所将继续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定期参与文明交通劝导、公益劳动、义务宣传等各类志愿服务活动。

据介绍,社区服刑人员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不仅可以激发他们自我改造的积极性,还可以带动更多的辖区居民加入到创建文明城市活动中来。让他们用实际行动来回报家人、社会的关怀和宽容,顺利完成社区矫正,早日回归社会。

(新郑政务新闻热线:13523463333 投稿邮箱:yxwszd@163.com)


文章关键词:社区,服刑,志愿者 责编:杨文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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