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晚上八点多,巩义法院执行干警在押送被执行人前往拘留所的途中,慑于法律威严,被执行人宋某幡然醒悟,主动要求转账和解。
2018年2月14日,申请人张某与被执行人宋某签订买卖合同,约定宋某将自己的一套房屋出售给张某,并于当日一次性付给宋某7万元购房首付款,后因宋某迟迟不按约定办理产权变更手续引起诉讼,巩义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后判令宋某退还张某购房款7万元,判决生效后,宋某仍不予履行退还购房款义务,张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没多久,4月15日下午,申情人张某、被执行人宋某一同来到了执行局,协商退还购房款事宜,协商过程中,尽管执行员张红兴一再释法明理,宋某均表示自己最近经济困难一时间拿不出这么多钱,即便是申请人退而求其次,同意宋某可以分批次还款,宋某仍是一副不领情的架势,极不配合执行工作,经过四个多小时的协商,案件没有一丝进展,执行干警决定依法对宋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晚上八点多,执行干警押送体检结束的宋某前往拘留所的途中,再次对其做起了思想工作,明确告知其,国家法律不容亵渎,司法权威不可挑战,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不仅仅是一种失信行为,严重时还会触犯刑法,宋某如有钱不还,最终吃亏的必然是自己......听了执行干警的一番话,宋某反复权衡后,主动要求还款,并当场用手机转账1万元,余款与申请人达成还款协议,至此案件得以执结,执行干警遂对其解除了司法拘留措施。(谷亚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