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经过执行干警崔跃强长达四个小时的调解,被执行人王某超终于同意限期内偿还申请人王某卿的债务,案结事了,曾经反目的亲戚终于重拾昔日亲情。
2001年王某超以办厂为由先后向王某卿借款18330元,并出具了借款收据加盖该厂财物印章,后巩义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王某超偿还王某卿18330元及利息。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到王某超老家进行查找均不见其身影,经走访调查得知王某超租住在巩义市市区,然而就在大家以为案件终于有了眉目要有新进展时,又遇到了新的难题,执行干警到王某超租住地进行查找时,王某超正好不在家,得知执行人员上门的消息后,王某超火速转移了租住地,执行干警再次扑了个空,此次查找消息的走漏,不仅提高了王某超逃避执行的警觉性,更加大了执行难度,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再狡猾的狐狸也斗不过好猎手。3月17日早上,执行员崔跃强得知被执行人出现的消息后,带着执行干警邢进星迅速出击将王某超带回至执行局,到达执行局后执行干警先是从法律和亲情伦理的角度,进行了释法明理,但王某超并不为所动,而是现场卖起惨来,声称当年所办的工厂早已倒闭,赔了不少钱,而自己身患疾病十几年,根本拿不出钱来。见王某超丝毫没有还款意思,执行干警遂明确告知其如若再不履行还款义务将立刻依法对其采取拘留措施,一切因拒执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其自负,此时,一直抱侥幸心理的王某超反复权衡后终于松了口同意还款,经与申请人协商后,两人达成和解协议,王某超于3月31日前将所有欠款一次性还清,至此案件得以执结。(谷亚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