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因拒不如实申报财产被拘留的被执行人李某及时悔悟,让其家人将全部案件款9万余元交至郑州市二七区法院专用账户,并让家人代其写下深刻检讨后取得了申请执行人的谅解,法院依法提前解除了对李某的拘留。
原来,李某在与刘某合作过程中发生纠纷,刘某多次要求李某退还刘某前期支付的9万元未果,向法院提起诉讼。二七区法院经审理后判令李某返还刘某该款项。
案件于2月27日进入执行程序,在二七区法院执行法官依法要求李某如实填写财产申报表的过程中,李某表示自己无任何财产。但经法院查控发现,李某名下银行账户中有将近12万元存款,被执行法官当场“拆穿”后,李某仍不准备履行义务,称“不知道这是什么钱,但是如果法院扣划这笔钱自己就活不下去了”,二七区法院鉴于李某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行为决定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几天后,受到法律惩戒的李某表示“悔不当初”,这才慌忙让其家人到法院履行了全部义务,并取得了申请执行人刘某的谅解,考虑到李某已经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改正错误作出保证,法院依法解除了对李某的拘留。
二七区法院执行法官也告诫那些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才是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否则终将会为自己的失信和抗拒执行行为付出应有的法律代价。”(陈鹏飞 张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