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乔雯 通讯员 刘振)“现在安装的新充电桩,比原来的安全多了,检察院的监督可真‘顶事’啊!”家住自由新村社区的居民孙女士对前来回访的检察官赵雷如此说道。3月7日上午,中牟县检察院民行科检察官赵雷同青年路街道办事处的同志一起来到某小区进行回访,发现小区的电动车充电设施已焕然一新,电动车摆放秩序井然,跟他之前到现场勘查时的情况已经完全不同。
“你看这充电的插座就在外面露着,电线直接就从铁管子里穿过去,要是漏电就危险了”。2018年5月起,中牟县检察院接到多个小区的群众反映,自家居住的小区充电桩存在安全隐患,中牟县检察院接到群众反应后,经过深入调查发现,中牟县广惠街办事处、青年路办事处和东风路办事处为落实政府惠民政策,在各自辖区的住宅区小区、城中村建有电动车充电桩(棚)216座,均不同程度的存在安全隐患。
2018年7月4日,中牟县检察院委托专业鉴定机构对三个办事处辖区内三个小区的电动车充电桩(棚)从土建、电气、消防等三大方面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存在电器装置外露,遮雨棚部分缺失,导电部分没有接地,排线管材系铁皮、未绝缘等多项安全问题,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2018年10月19日,中牟县检察院依法向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三个街道办事处发出检察建议,建议三个办事处依法履行职责,尽快对辖区内充电桩(棚)进行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并对辖区内其余住宅小区、城中村的充电设施逐一排查,逐项整改,消除安全隐患。收到检察建议后,在法定期限内三个办事处均回复称已对辖区内充电桩进行整改,对小区内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充电桩进行了拆除重建。
2019年3月7日,中牟县检察院民行科干警会同电力、消防、相关街道办事处等多个部门对充电桩(棚)的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街道办事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尽快整改完毕。
“检察院的检察建议给我们敲响了一记警钟,让我们意识到不光要给辖区居民办好事,还要把好事办扎实,真正把政府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中牟县青年路街道办事处群消办主任赵红磊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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