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清点赔偿款
醉酒司机驾车追尾致当场死亡,被追尾的货车司机也因违规驾驶而要承担赔偿责任。近日,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双方达成和解货车司机当场履行18万元。
【案情】
2017年5月3日凌晨2时35分许,张某醉酒驾驶小型轿车与乔某驾驶的货车发生追尾事故,张某当场死亡。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此事故张某负主要责任,乔某驾驶的具有安全隐患的货车超载闯禁行上高架桥行驶,负次要责任。因未投交强险,故对在交强险范围内的赔偿由乔某承担。后经管城法院判决,乔某赔偿张某家属崔某等五人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共计270813.6元。
因乔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内容,张某家属崔某等五人向管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冒大雨前去被执行人乔某所在地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后执行干警又前往乔某住所进行财产调查,但未发现乔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且人也下落不明。
为了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法院依法将乔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最后被执行人乔某迫于执行震慑力,主动联系申请人,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自愿达成和解,一次性给付申请人18万元,此案执结。(王若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