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员张进川为申请人发放执行款
3月4日上午,随着申请执行人代某领取一笔8.5万元执行款,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据了解,代某和翟氏兄弟签订工程劳务协议,约定劳务费11万元。工程完工后,翟氏兄弟仅支付给代某部分劳务费,剩余的劳务费,翟氏兄弟以各种理由推诿不予支付。代某无奈之下,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然而调解书生效后,翟氏兄弟未履行义务,代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员通过网络查询未发现翟氏兄弟名下有足额可供执行的银行存款,之后执行员多次联系翟氏兄弟到院处理此案,但翟氏兄弟一直以自己工作忙为由,拒不配合。为了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执行员告之翟氏兄弟拒不履行裁判文书义务,将会受到失信惩戒。就在执行法官准备采取强制措施时,被执行人主动打来电话表示愿意履行,请求法院不要将其列入失信黑名单。
原来翟氏兄弟即将参与一项工程招投标活动,惧怕被列入失信黑名单后,招标资质被取消,致使招投标项目失败,翟氏兄弟这才主动到法院一次性支付全部执行款,避免被列入失信黑名单。该起案件也因此得以顺利执行完毕。(张金虎)